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3/2024-00079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14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平市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城街街道围城村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函〔2024〕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
高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高平市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城街街道围城村项目区实施方案>的请示》(高政〔202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高平市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北城街街道围城村项目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依据充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同意使用周转指标1.7198公顷。
二、拆旧区位于高平市北城街街道围城村,面积2.4128公顷,通过实施复垦预计可新增耕地1.8211公顷。建新区位于高平市北城街街道围城村,拟用地总面积1.7198公顷,全部为安置建新区。
三、你市在项目实施中按照下达的周转指标开展工作,不得扩大规模和循环使用指标,并按期归还;要本着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村集体利益的原则,做好拆迁补偿、土地征收、权属调整等工作;切实做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埋藏较浅的矿产资源时,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开采,一经发现将按照私挖滥采处理,并停止项目区实施;如发现文物,必须立即停工并上报文物部门进行处理,以防文物遭到破坏。
五、你市要严格落实资料存档和管理制度,各类文本、图件、影像资料要规范保存并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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