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0/2025-0005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07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通告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函〔2025〕17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确认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38个,确认行政检查主体35个,现公布如下:
一、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38个)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晋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晋城市教育局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晋城市公安局
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司法局
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城市林业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水务局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乡村振兴局)
晋城市商务局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晋城市文物局)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晋城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晋城市审计局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城市知识产权局)
晋城市体育局
晋城市统计局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晋城市政务信息管理局)
晋城市能源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晋城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晋城市国家保密局
晋城市档案局
晋城市新闻出版局
晋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晋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35个)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晋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晋城市教育局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晋城市公安局
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司法局
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城市林业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水务局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乡村振兴局)
晋城市商务局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晋城市文物局)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晋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晋城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城市知识产权局)
晋城市体育局
晋城市统计局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晋城市能源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晋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晋城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晋城市国家保密局
晋城市档案局
晋城市新闻出版局
晋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晋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有关事项
晋城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市直各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检查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市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市司法局审查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更新。
本通告发布后,《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告》(晋市政函〔2024〕10号)同时废止。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356-203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