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2025-0027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泽州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01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函〔2025〕19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02日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9-02
发布机构:
泽州县人民政府
泽州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提请审议<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该《规划》作为规划管理、许可核发的法定依据,对新城优化空间结构、转换发展动能、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形象至关重要。要充分认清其法定地位,严格落实刚性管控,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为新城高质量发展定向领航。
三、你县要依《规划》制定实施时序,科学统筹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与项目建设,确保资源配置与新城发展需求精准匹配;同步将《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实现规划实施全流程动态监管,依法规范规划审批、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规划实施合力。规划实施中涉及空间布局调整、重大项目落地等重要事项,须严格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确保《规划》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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