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31/2025-002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推动“市县同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发〔2025〕9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推动“市县同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平市人民政府、阳城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推动“市县同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推动“市县同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通过下沉一批市级审批权限,推动“市县同权”改革,方便企业群众“不出县”“就近办”,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度性交易成本,全力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选取高平市和阳城县作为试点,在法律框架内,综合运用直接下放、委托实施、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等放权方式,推动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沉至县级实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意识形态等敏感要素的事项除外)。
(一)直接下放。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实施层级的事项,根据县级发展需求和现有承接能力,直接下放县级实施。直接下放的事项,由县级部门负责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加盖县级审批公章,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二)委托实施。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需由市级实施,但县级有需求且在县级实施更方便经营主体或办事群众的,委托县级实施。委托实施的事项,参照省级事项下放做法,由县级部门负责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三)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对审查要点明确、审查标准化程度高且不适宜直接下放或委托实施的事项,采取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完善“审核转报件”的方式,由县级部门行使实质性审核权。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事项,由县级部门负责受理,实质性审查申请材料、出具准予同意的审查意见、加盖县级部门审批公章后,转报相应市级部门,市级部门当场加盖市级审批公章,不再进行材料审核,实现“见章盖章”。完成市级盖章手续后,由市级部门根据申请人需求邮寄送达审批结果(涉密事项除外)。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事项,县级部门履行实质性审核责任,市级部门对审批结果负责,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四)服务窗口前移。对于审批难度大、暂时不适合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事项,由县级部门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开展形式性审查后,将材料一并报送至相应市级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查办理。办理完成后,由市级部门根据申请人需求邮寄送达审批结果(涉密事项除外)。市级部门对审批结果负责,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市县权责。市级有关部门要与县级部门就承接事宜做好衔接,明确市县责任划分。对于“市县同权”改革事项,企业群众既可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也可以就近到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市县两级任何部门均不得推诿、拒绝。
(二)规范办理标准。所有“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均要执行市级规定的统一标准,确保改革事项下沉后,所需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只减不增”。承接部门要在与市级有关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及时编制、更新有关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明确受理条件、审批流程、申请材料等要素,主动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网公示。
(三)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所有“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均要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高平市、阳城县要将未进驻大厅的事项承接部门及时进驻大厅或在大厅设置“市县同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市县同权”改革事项。
(四)审批、缴费一处办理。企业及群众办理“市县同权”改革相关事项需缴纳费用的,由受理窗口统一收取,杜绝企业、群众“审批、缴费多头跑”的问题。
(五)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保管”的原则,由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分别留存管理审批档案资料,有特殊情形的,要在承接协议或备忘录里明确。县级部门要每月将受理、办理“市县同权”改革事项的情况(包括委托实施、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向市级有关部门备案。
三、保障措施
高平市、阳城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一线人员各司其职的推进机制,细化举措、倒排工期,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攻坚任务。市级相关部门要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案例示范、网上咨询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县级对应部门开展审批工作,对县级部门无法立即承接办理的事项,可由市级部门继续行使审批权限,并明确过渡期限。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对“市县同权”改革事项进行定期评估,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实施情况,对“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0356-221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