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3/2025-0011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28日 |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25-2035年)》和《晋城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函〔2025〕23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25-2035年)》和《晋城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2-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议〈晋城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25-2035年)〉〈晋城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晋市自然资发〔2025〕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城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25-2035年)》和《晋城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两项《规划》要做好与市级“十五五”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深度衔接,并结合发展需求,动态优化调整,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三、你局要牵头抓好该两个《规划》的统筹实施,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协同推进,确保规划落地见效。要将《规划》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监管,依法做好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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