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3/2023-0017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沁水县2020-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函〔2023〕2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沁水县2020-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12-29
发布机构: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沁水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查批准2020—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沁水县2020—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项目用地面积133.4702公顷。
二、你县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你县要确保《调整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沁水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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