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0/2024-0012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19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办函〔2024〕1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21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晋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予以调整。
市政府办公室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晋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晋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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