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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07/2024-0018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0日
标      题: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成立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文字号: 晋市政函〔2024〕1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成立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12-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

你单位《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八届市委第127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2024〕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组建成立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要全面履行国有企业经济、政治和社会三大责任,坚持稳健发展方针,聚焦市委市政府关于煤层气全产业链发展战略目标,通过多方位参与煤层气产业发展,将我市煤层气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51%)和山西沁水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共同出资成立,按照市管中型一类企业管理。注册资本金2亿元。经营范围为煤层气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等(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规范表述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组建要严格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制定公司章程,依法高效完成公司组建。

四、公司组建完成后,要加快制定“六定”方案,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公司运行管理效能。要聚焦主业,科学经营,瞄准煤层气全产业链发展的长远目标,充分发挥投资主体、融资平台、建设主力军作用,加大在上游开(抽)采、下游消纳利用等领域的谋划布局,切实引领我市煤层气产业加快发展。

附件: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晋城高质量发展总体部署,为加快我市煤层气全产业链发展,进一步强化市域范围内能源供应保障,将煤层气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助力我市经济转型。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拟由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和山西沁水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水煤层气公司)共同组建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全市煤层气供应保障相关工作,现制定公司组建方案如下:

一、公司组建必要性

煤层气是高效洁净能源,煤层气产业是能源行业中发展空间巨大的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国内天然气消费量增速较快,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越来越受到重视,非常规天然气已迈入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同时,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导向下,煤层气是有效补充天然气的清洁能源。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能源安全的可靠保障。

晋城市煤层气资源丰富,年产量约50亿方,煤层气产业发展享誉全国,但全市煤层气矿权中86%集中在中石油、中海油等央企,全市74%气量的销售权集中在市域外的央企下属公司,加之全市煤层气产业基础设施大部分为企业投资建设,导致我市在煤层气气量调度及产业发展方面缺乏话语权,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明显,2023年全市煤层气就地消纳仅8.7亿方,剩余煤层气通过液化或管道方式外输,对我市经济贡献少。主要原因为产业发展初期,地方政府及市属资本未及时介入产业布局,导致目前全市未有市属煤层气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对煤层气调控力度弱。能源革命工作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常规天然气发展,赋予晋城煤层气综合改革试点重要使命,在此重要机遇面前,开展煤层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既是保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在能源行业的重要战略布局。成立晋城市煤层气投资开发公司,对于我市统筹上游气源、强化中游调度、形成对下游市场供气优势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市委市政府将煤层气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要求。

二、公司组建基础

市国投公司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具有资金优势,可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沁水煤层气公司作为沁水县属国有企业,参与组建可以有效发挥沁水作为全省煤层气主产区优势,其对外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为公司后期开展煤层气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经验支撑,同时其建立起来的运营销售机制也可为公司提供运营支持。双方结合自身优势,可有效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公司职能定位

全面履行国有企业经济、政治和社会三大责任,坚持稳健发展方针,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发展煤层气产业。坚持目标导向,坚决完成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立足长远抓当前,夯实资源基础,聚焦市委市政府关于煤层气全产业链发展战略目标,在上游积极参与煤层气资源开发,推动煤层气产量稳步提升,为产业发展夯实基础;在中游大力开展增压站、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市一张网”管输体系,提高全市煤层气调度能力;在下游方面,配合市委市政府实施“气化晋城”,将煤层气资源优势打造成为我市重要的招商引资优势,探索建设煤层气高附加值转化利用项目,提升煤层气就地利用水平。通过多方位参与煤层气产业发展,将该公司打造成为全市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领军企业。

四、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晋城市(字号待定)煤层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市管中型一类企业管理。         

(三)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四)出资人

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山西沁水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五)出资人出资

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51%,山西沁水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股东方可以货币、资产等方式出资。

(六)经营范围

鉴于主要业务在沁水范围内,新公司注册地拟定为沁水县境内。经营范围为:煤层气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等(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规范表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严格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党组织

公司依法设立党组织,公司党组织设书记1名,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公司党组织书记及成员与董事、经理层成员等坚持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二)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三)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初设7名董事,含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行使相关职权。

(四)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暂定2至4名。

六、公司管理机制

根据《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六定”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数量和人员总量,提升职数与员额使用效能,制定公司“六定”方案,报市国资委审批后实施。

七、公司运营

(一)公司运营中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按《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用工、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劳动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等制度。

(三)公司运营中接受出资人的监督。

(四)公司坚持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法人治理,按照市场化准则及要求进行项目投融资、开发、建设与运营,通过提升公司管理运营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公司组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国投公司、沁水煤层气公司具体负责。沁水县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能源局等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协调推进方案落实。

(二)明确职责。市国投公司、沁水煤层气公司负责协商确定公司章程、公司登记注册,出资人出资等。其他部门按规定和要求履职到位,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三)统筹推进。市国投公司、沁水煤层气公司本着边组建、边工作的原则,加快推进公司注册、公司组建、制度建立、规划编制、项目前期等工作,同时加强与沁水经济开发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项目方面的合作,确保公司组建与项目建设工作同步推进。

政策咨询电话:0356-2218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