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强化收入征管,全力加快支出进度,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为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了财政智慧。
一、财政运行情况及主要特征
(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3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15.5%,同比增长23.6%,增收23.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7.5亿元,同比增长16.7%,增收12.5亿元;非税收入完成37.8亿元,同比增长43.4%,增收11.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4亿元,同比增长22.2%,增收7.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9亿元,同比增长17.5%,增收4.3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1.5亿元,同比增长36.2%,增收3.1亿元。
分县(市、区)完成情况: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排序,泽州县19.2亿元,高平市19.2亿元,阳城县16.6亿元,沁水县16.5亿元,城区8.3亿元,开发区3.4亿元,陵川县1.7亿元;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序,高平市30%,沁水县29.6%,泽州县25.9%,阳城县24.2%,城区10.5%,陵川县10.5%,开发区8.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2亿元,同比增长27.9%,增支49.8亿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执行187.3亿元,占全市总支出的82.1%。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57.5亿元,同比增长49%,增支18.9亿元。
分县(市、区)执行情况: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排序,泽州县35.2亿元,高平市34.2亿元,阳城县29.7亿元,沁水县24.1亿元,城区21亿元,陵川县19.7亿元,开发区6.8亿元;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排序,开发区45.7%,城区43.3%,高平市23.6%,阳城县20%,泽州县19.7%,沁水县17.1%,陵川县8.9%。
(二)全市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同比增长23.6%,较第三季度21.4%的增幅提高2.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13.5%的增幅提高10.4个百分点,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从全省范围看,我市收入总量位居全省第六,增幅位居第四,增幅位次较上年同期提升三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2.8%)0.8个百分点。
二是税收收入增速呈逐季放缓态势,减税降费效应进一步显现。2018年我市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6.7%,较第二季度27.1%的增幅下降10.4个百分点,较第三季度19.3%的增幅下降2.6个百分点,呈逐季放缓态势。在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的情况下,税收收入逐季放缓,充分表明我市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分税种看,13个税种“九升四降”,增值税、资源税和企业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合计完成67亿元,占全部税收的76.6%,其中,增值税完成38亿元,增长10.6%,增收3.7亿元;资源税16.2亿元,增长35.2%,增收4.2亿元;企业所得税12.8亿元,增长50.9%,增收4.3亿元。
三是主导产业税收拉动作用明显,产业税收结构分化仍然较大。2018年,我市煤炭行业税收提供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52.7亿元,同比增长21.7%,占税收增长总额的75.2%,占二产税收比重由上年的75%升至78%,占全部税收比重由上年的56.8%升至60%。分三次产业来看,全市税收收入结构总体延续二、三、一的产业顺序结构,与产业结构相协调。2018年,三次产业税收结构为0.07:77.13:22.8,与上年同期0.06:75.89:24.05的占比基本趋同,三次产业提供的税收仍然分化较大。二产中,采矿业税收54.6亿元,增长22.2%,占全部税收比重由上年的58.7%升至62.4%;制造业税收6.7亿元,下降2.9%,占全部税收比重由上年的9.1%降至7.7%。三产十一个行业中,金融、房地产和批发零售三大行业的税收收入占第三产业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5%、23.4%和29%,合计占比高达72.9%,成为支撑服务业税收的三大板块。从三次产业税收数据来看,我市全部税收的60%是由煤炭行业提供,产业结构过度依赖二产、依赖于煤炭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这也是制约税收收入增长的根本原因。
四是一次性非税收入增长明显,成为拉动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18年,非税收入完成37.8亿元,同比增长43.4%,增收11.4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2个百分点,成为我市财政收入增收的主要因素。非税收入逆势增长,一是由于2017年7月停征的“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按照省厅相关政策要求缴入国库,今年累计入库历年结余的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3.1亿元;二是今年矿产资源专项收入16.9亿元,增收7.4亿元,拉动非税收入增长28个百分点。需要说明的是,我市非税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受一次性政策变动及非即期因素影响,剔除此项因素,非税收入仍处于下降趋势,这也是国家减税降费宏观政策效果在我市贯彻落实的持续显现。
五是积极财政政策聚力增效,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得到较好保障。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2亿元,同比增长27.9%,增支49.8亿元,增幅位居全省第二。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13项民生支出共完成187.3亿元,同比增长27.8%,增支40.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1%。从支出科目看,20个支出科目中有18个保持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节能环保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及金融支出增长较快,增幅均在50%以上。
二、2018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了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以及改革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报请市政府出台《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26项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将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纳入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范围,共1052个项目申报了绩效目标,编写完成《绩效梦》。做出了100个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模板。全面启动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对纳入预算管理的1009个项目支出下达绩效跟踪监控任务,并组织第三方对重点100个项目进行绩效跟踪,涉及预算金额28.36亿元。三是推进水资源税、环保税改革。联合地税、人行对水资源税改革和环境保护税开征后预算级次、收入缴库等有关预算管理问题予以明确。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改革。将公共财政资金纳入电子化改革范围,经过需求采集、环境搭建以及多轮联调测试和容错测试,稳步推进电子化支付业务全覆盖,完成市级公共财政资金电子化支付业务改革,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地级市。五是持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上报财政部14个PPP项目,太行一号国家旅游风景道工程、中原街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道路工程和阳城县城市综合管廊道路工程等三个项目入选第五批省级PPP示范项目,总投资77.71亿元,共获得省级奖补资金800万元,名列11个地市的第2名。六是加强部门预算评审工作。2018年累计评审预决算项目105个,评审金额20.6亿元,审定19.6亿元,核减资金1亿元,审减率4.7%。
(二)全面规范财政管理。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积极联系税务部门继续支持做好营改增改革,加大对传统行业的税收管理,充分挖掘增收,同时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动态监控,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经济趋势的分析和预判,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硬化预算约束,确保2018年一般性支出“零增长”,财政供养人员“零增长”,“三公”经费“零增长”。同时加快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市本级和7个县本级均建立监控机制,79个乡级中有42个已建立监控机制,对202.6亿元的资金进行监控。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建立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切实压缩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按照《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共收回资金1.2亿元,统筹用于民生等重点项目支出。四是加强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安全管理。对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堵资金安全管理漏洞,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保专户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晋城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对13.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的存放进行公开招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18年共备案当年项目计划1212个,备案金额11.34亿元;备案采购合同685个,备案合同金额8.42亿元。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点工作,2018年入驻供应商365家,其中入驻电商8家,本地供应商357家,完成网上商城采购887笔,预算金额1287万元,采购合同金额1063万元,节资224万元,节资率17.4%。抽查全市93家代理机构的代理采购项目267个,查出问题694个,共涉及采购金额32902万元。
充分发挥调控职能。一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退税的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增值税退税涉及金额1.88亿元。先后停征排污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等,严格执行降费政策,共涉及金额0.6亿元。二是支持开发区建设。报请市政府出台《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县城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加大对开发区财政奖励力度,2030年前,市级财政对开发区税收收入增量市级分成部分按100%奖励,用于开发区示范区建设发展。2018年共兑现奖励资金1.7亿元。同时协调完成开发区剥离移交社会事务工作,市财政列入补助基数1280万元补助城区与开发区完成社会事务移交剥离工作。三是支持转型综改项目建设。设立1亿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转型发展项目、工业园区建设及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奖补。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机制,财政拨付风险补偿资金2000万元,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355万元,同时下达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首期政府出资款8000万元。四是积极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今年向省财政厅申请的项目贷款有晋城市绿色低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亚行贷款等六个项目,申请贷款额超十亿元。五是支持科技创新。下达资金0.4亿元支持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安排资金0.2亿元支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使用。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48号),同时,对2017年度R&D经费投入强度全市排名前十名的企业进行奖励,对2017年承担国家级、省级计划项目等各类项目进行补贴。
(四)优先保障改善民生。教育方面,下达资金6694万元,建立健全学前幼儿到大学新生的资助体系,着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下达资金4375万元,为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生免除学费,为中职学生免除住宿费;下达资金2.8亿元,支持职业院校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支持新改扩建幼儿园,努力实现教育安全发展、全面发展、均衡发展。社会保障方面,共筹集下拨各项社保专项资金27.85亿元,确保全市5.6万名城乡低保、6900名五保老人、560多名孤儿以及近1.8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确保了全市6500多名(市级1900多名)公益性岗位、100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刚性支出;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平均水平提高至每人每月128元;资助了全市2400多名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和600多名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医疗卫生方面,下拨补助资金7.1亿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90元以上。下达财政资金1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55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45亿元,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住房补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扶持。支持农业方面,市级共安排各项事业发展类财政支农专项资金2.1亿元,加快乡村振兴、林业生态发展步伐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下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0.79亿元;通过竞争立项下达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和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0.56亿元,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五)着力保障重点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出台《晋城市本级债务化解方案》《晋城市本级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方案》《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18年累计下达政府性债券资金30.7亿元,并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填报2019年政府性债券需求情况,提前准备明年债券申报工作。精准脱贫方面,继续保持扶贫专项投入“双增长”。2018年市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981万元,增加888万元,比上年增长28.7%。积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陵川县、沁水县两县共统筹整合资金2.16亿元。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累计融资8.1亿元,有效保障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出台《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按上级要求在全市财政系统布署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污染防治方面,筹措资金3.2亿元支持我市11万户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安排资金0.5亿元,专项用于水污染防治项目;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环境监测执法仪器购置、环境监测、执法等日常工作;安排0.7亿元专用于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乡镇(办事处)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工作、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等项目。同时为我市争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央补助资金5亿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全市安排扫黑除恶专项资金1605.3万元,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推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重点经费保障范围,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在政府采购政府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项目中,凡是存在涉黑涉恶现象,采取不正当、非法手段串标、包揽工程等行为,一经核实,依法停止财政资金拨付,已经拨付的,依法予以冻结或缴回国库。建立摸排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在全市财政领域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对摸排内容、方式、信息报送管理和具体工作要求进行明确,并建立案件线索报送机制。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引领发展,把党建融入发展,用党建推动发展,靠发展检验党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不断强化基层组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决策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日常管理。通过干部调整和党员发展,确保每个科室都有党员,坚持全覆盖。开办新时代党员讲习所,2018年共组织学习16次。组织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红旗渠、大寨、国家安全保密教育基地等地参观学习,丰富党员教育方式,确保财政工作延伸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和推进到哪里。二是不断打牢基础工作。对财政工作制度进行“废、改、立、行”,汇编成册,基本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管理体系。重新梳理和分析各业务环节、工作流程,消除重复性工作,减少环节间的延迟。科学界定内设机构职责,编制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完善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全力推进“13710”工作制度,提升机关效能。三是不断提升基本能力。建立健全理论基础、党性教育和基本能力并重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形成“2+X”课程组合模式。积极推广自主选学、网上在线学习和集中培训,深入开展道德实践、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举办财政业务能力提升、信息写作、保密教育等各类培训班27期,培训干部2920余人次。设立图书室、阅览室等学习阵地,为党员干部发放理论书籍,营造学习氛围。同时,通过轮岗交流、驻村下乡、参加市委巡察等多种方式,培养干部的综合能力素养。四是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机关纪律作风大整治专项活动,不定期对干部在岗情况、办公秩序、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扎实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活动,按规定程序上报市纪委问题线索48条。制定完善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建立健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阅看《忏悔录汇编》,召开“彻底肃清腐败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把供改和综改相结合作为工作主线,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瞄准“先行区”“领跑者”“桥头堡”三大目标,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转型综改和民生兜底需要;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加快推动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贡献财政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预期目标
综合考虑国家减税降费宏观政策影响和我市新增煤炭产能等因素,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1亿元以上,增长7%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政策资金保障,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争取扩大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评估,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控法定专项债券风险隐患,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不具有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大力保障脱贫攻坚。大力保障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精准对接资金项目和受益人口。加大扶贫资金的公开和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扶贫资金使用及整合情况的盘点评估,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推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积极支持污染防治。继续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探索通过股权投资、建立基金、PPP等模式,引导传统资源型行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参与环境治理恢复。加快“2+26”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等各项中央、省已下达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力促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按照国家省级统一部署,降低增值税税率,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业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落实好《关于支持转型综改示范区和开发区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财政奖励政策,树立财力向转型发展集聚的政策导向,引导和带动县级提升转型发展的高度自觉和战略定力,支持开发区示范区建设发展,激发我市转型动力和发展活力。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等我市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加大技改力度,探索设立技改引导资金,对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等给予补贴或奖励。
三是主动作为,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实施市级和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定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科技、住房等领域改革方案。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完善项目支出分类管理,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深入抓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有资产报告等财政数据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和范围,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保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经费划转、预算调整、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移交等预算管理工作。
四是树牢底线思维,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用好财政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保障就业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充分重视和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低保、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等群体的补助标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加强“三基建设”。在持续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的同时,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继续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标准,适当提高村“两委”主干报酬标准,加快研究支持解决乡镇基层组织实际困难的具体措施,推动我市“三基建设”整体提升、全面进步。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提升管理效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都要设定绩效目标。继续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在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基础上,将市对县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注重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削减低效无效资金,腾退重复错位支出,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继续对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对存量资金较大的部门和项目,压减下年度预算规模。加强暂付款管理,严格暂付款范围、期限和审批程序,严控增量,清理消化存量。
六是强基固本,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财政工作。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不断将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武装,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落实好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切实增强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