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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 2020-04-09 发布机构: 晋城市财政局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组织收入协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收支整体运行态势良好。

一、财政运行情况及主要特征

    (一)全市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2亿元,同比增长10.3%,增收12.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2.5亿元,同比增长5.6%,增收4.9亿元非税收入完成45.7亿元,同比增长21.1%,增收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6亿元,同比下降2.2%,收0.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9.5亿元,同比增长1.9%,增收0.5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0.1亿元,同比下降12.3%,减收1.4亿元。

分县(市、区)收入完成情况:按规模排序,泽州县23.6亿元,高平市22亿元,阳城县19.1亿元,沁水县18.8亿元,城区9.5亿元,开发区3.7亿元,陵川县1.9亿元;按增速排序,州县22.7%,阳城县14.9%,高平市14.9%,城区14.4%,沁水县14.1%,陵川县13.8%,开发区1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52.5亿元,同比增长10.5%,增支24.1亿元,其中,与民生相关的支出达205.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5%,同比增长9.7%,增支18.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58.2亿元,同比增长1.1%,增支0.6亿元

    分县(市、区)支出执行情况:按规模排序,高平市40.6亿元,泽州县38.7亿元,阳城县34.6亿元,沁水县28.1亿元,城区24.6亿元,陵川县20.8亿元,开发区7亿元按增速排序,高平市18.7%,阳城县16.4%,城区16.3%,沁水县16.3%,泽州县10.2%,陵川县5.3%,开发区2.5%

(二)全市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二。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年初计划的103.1%,同比增长10.3%,较上年同期增幅(23.6%)回落13.3个百分点。从全省情况看,收入总量位居全省第,较上年上升一位,增幅位居全省第,较上年上升两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4%)7.9个百分点。

二是税收收入增速持续回落,减税降费效应进一步显现。 2019年全市税收收入同比增长5.6%,较上年同期增幅(16.7%)回落11.1个百分点。从全省情况看,税收收入增幅位居第,较全省平均增幅(8.4%)低2.8个百分点。在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情况下,税收收入增幅回落,充分表明我市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分税种看,主体税种增速回落明显,增值税、资源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39.1亿元、16.4亿元、14.7亿元,增长2.7% 、1.7%和15%,较上年同期分别回落7.9、33.5和35.9个百分点;小税种税收贡献仍然较低,契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10个小税种合计增长8.4%,较全市平均税收增幅高2.8个百分点,但由于其规模较小,仅增收1.7亿元,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34.8%。

三是二产三产保持较快增速,产业税收结构分化仍然较大。1-11月份,第二产业完成税收收入65.6亿元,增长3.1%,增收2亿元;第三产业完成税收收入21.2亿元,增长13.6%,增收2.5亿元,第二、三产业保持平稳增长。二产中,采矿业占主导地位,其中,煤炭行业税收50.2亿元,下降2.4%,占二产税收比重由上年的80.8%降至76.5%,占全部税收比重由上年的62.5%降至57.8%。三产中,对税收增收贡献较大的是房地产业、金融业及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其中,房地产业税收增长38.8%,增收1.7亿元;金融业税收增长19.8%,增收0.8亿元;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税收增长23.6%,增收0.2亿元。分产业结构来看,我市三次产业税收结构为0.05:75.54:24.41,结构分化依然较大。从三次产业税收数据来看,煤炭占比过高,制造业增长乏力,服务业主导优势尚未形成等,仍是制约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突出难题。

    四是一次性非税收入增长明显,成为拉动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全市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1.1%,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个百分点,成为我市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剔除一次性及非即期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同口径增长8.3%,增收1.8亿元,增速呈下降趋势。

五是财政支出加力提效,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位居全省第,较全省平均增幅高出0.5个百分点,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13类民生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

二、2019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先后对涉及我市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4项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同时在财政信息网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联合发改、民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1-10月份减税降费26亿元。二是盘活存量资金。杜绝财政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削减低效无效项目,将资金用到“刀刃”上,2019年市本级共盘活存量资金128937万元,存量资金规模较年初下降96.6%,最大限度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争取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中央补助资金25900万元,用于阳城电厂至市区集中供热热网工程资本金;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900万元,用于3个县(市)13个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争取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补资金1314万元,分别用于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高平晋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争取上级资金902.5万元,用于100户地质灾害搬迁及45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争取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581.95万元,用于市区和高平污水管网改造;争取城镇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5个县(市、区)8个乡镇的生活污水治理四是做大做强融资担保机构。制定《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暂行办法》和《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执业行为。晋城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2月24日挂牌成立,整合全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服务。

(二)着力保障重点工作。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出台《晋城市债务化解方案》《晋城市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方案》《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形成政府债务政策“闭环”管理体系,确保政府性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使用规范。截至2018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财政部下达的债务限额之内,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的各项债务指标都未超过警戒线。同时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扩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增加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规模,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38.5亿元,比2018年增加7.8亿元,增长25.4%。二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续保持扶贫专项投入“双增长”2019年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124.3万元,增加1143.3万元,比上年增长28.72%,增加0.2个百分点,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还本付息资金3480万元,产业扶贫(包括异地搬迁后续产业)1120万元,脱贫保1+N综合保险524.3万元。三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眼于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2019年共安排21763.29万元继续支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安排11678万元支持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安排2033万元支持环境监测、执法等日常工作。是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需经费纳入公共预算保障范围,对各成员单位所需资金足额安排到位2019年全市安排扫黑除恶专项资金1565.06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410万元,确保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推进。严格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扫黑除恶线索按周报备制度,每周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收集黑恶线索,及时向省厅报备。密切配合市扫黑领导组针对省委督导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为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出台《晋城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科学界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级与县(市、区)事权范围,规范市级与县(市、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代拟医疗卫生领域市级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报市政府。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近期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2019年申报项目绩效目标920个,审核通过843个;绩效跟踪项目777个,绩效自评项目47个,重点评价项目6个三是加快推进授权支付电子化改革。对300多家预算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培训,所有单位均已实行授权支付电子化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四是探索运用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对公存款新模式。根据《晋城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公开方式对财政资金进行竞争性存放。泽州县、陵川县、沁水县参照市级模式,对本地区的社保资金进行竞争性存放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方面,下达16536.8万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下达6516.16万元支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及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下达4194.54万元为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生免除学费,为中职学生免除住宿费;下达1911.3万元帮助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高)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下达389.28万元,按生均3元/天的标准改善农村寄宿制学生营养状况。社会保障方面,共筹集下拨各项社保专项资金24.17亿元,确保全市5.4万名城乡低保、6900名五保老人、500多名孤儿以及近1.8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确保全市6100多名(市级约1900名)公益性岗位的刚性支出,资助全市2400多名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和600多名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医疗卫生方面,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人均490元提高到520元以上,并及时下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2.43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人均55元提高到60元,下达各级财政补助资金6602万元;继续实施建立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制度,将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纳入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范围,市级按人均50元负担保险缴费,下拨资金165.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全年共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2775.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698万元,省级资金77.86万元,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及对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租房项目的扶持。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引领发展,把党建融入发展,用党建推动发展,靠发展检验党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完成学习研讨等规定动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崔国炜带头为全体财政干部讲党课,其余班子成员也分别为分管科室和预算单位进行专题党课辅导。聚焦财政部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工作中的弱项和短板等,列出9个专题,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9篇,提出工作建议或措施42条。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全局党员干部倍受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二是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始终把解决观念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针对财源结构较为不合理,财政资金与市场要素有效对接不够等问题,培育和激活潜在税源、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积极向省厅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组织9批次、70余名财政干部赴23个市(区),就县域经济发展、城市规划、融资筹资、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建设、养老服务社会化等方面进行考察学习,形成高质量考察学习报告,其中《关于赴晋中、忻州两市考察学习城市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赴郑州市部分县(市)区考察学习的报告》两篇调研报告报市委并得到张志川书记批示。三是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和“彻底肃清张茂才腐败流毒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紧扣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高频率发放纪律规定通知和廉政提醒短信,常亮“红灯”,确保防患于未然,对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按规定办事守清廉。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印发《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4290余人次,依托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引导督促全局干部加强自学,提升本领。调整使用21名科级干部,其中提拔10名,平调7名,调任4名,优化财政干部年龄结构,首次出现80后的正科级干部和90后的副科级干部;完成13名干部职级套转工作;完善干部到基层一线培养选拔机制,先后派遣7名干部进行驻村帮扶,1名干部抽调扶贫督导组,2名干部赴省厅跟班学习,2名干部乡镇挂职(挂职期已满)。

三、2020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贯彻落实“五个三”战略部署,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加强财政管理,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狠抓落实,为夺取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胜利贡献财政力量,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预期目标

    综合考虑减税降费、保障财政正常支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硬性支出等因素,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42.3亿元以上,增长3%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实现多渠道开源。加强与财政部、省厅对接,大力争取上级支持。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继续适当扩大政府投资规模,力争债务额度突破40亿元,其中市本级达到20亿元,努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资金需求。强化收入征管,全面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切实保障重点税源的持续稳定增长;加大对金融、现代物流等新型服务业的投入支持力度,培育新的税源,逐步提升服务业税收占比;在抓好主体税种的同时,高度重视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的征收,提高小税种对地方收入的贡献率。扎实做好财政节支工作。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和调资要求编列各项工资和津补贴资金;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基础上,继续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控“三公”经费。坚持将预算与绩效挂钩,对执行到期、一次性、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专项资金一律取消,对标准不合理和超出财力可能过高承诺不可持续的补助政策予以调整或取消,对支出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差、不达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予以压减或取消。

二是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密切跟踪政策实施中市场主体反映,及时改进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活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支持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老城更新与保护,加快推进丹河新城建设,持续支持实施“三通”工程等。支持科技创新。支持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大R&D经费投入力度,支持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好各项财政资金奖补政策,继续清理政府部门和国企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三是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的理念,依法依规举债,严控新增债务争取置换债券,优化债务结构强化财力约束,科学安排基建项目强化动态防控,构筑长效机制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战。继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保障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稳步推进,支持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管控治理。

四是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力度,调整和完善有关预算管理体制。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支出标准应用机制。加强项目预算评审,严格项目入库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导向,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做深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五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强化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全力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就业资金持续稳定投入,加大对创业工作的投入力度,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持续加强社会保障。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支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适时调整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六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委党建“四句话”总要求,把党的领导体现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履行好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做实日常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续发挥政治巡察重要作用,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工作。强化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的学习。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抓实人才培养锻炼,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