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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财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1-04-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财政局

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严峻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着力保障重点工作,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财政运行情况及主要特征

    (一)全市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3亿元,同比增长5.1%,增收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4.6亿元,同比下降8.5%,减收7.8亿元;非税收入完成60.7亿元,同比增长32.5%,增收14.8亿元。

市本级完成37.5亿元,同比下降5.1%,减收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1亿元,同比下降8%,减收2.3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0.4亿元,同比增长3.2%,增收0.3亿元。

各县(市、区)完成情况:按规模排序,泽州县26.5亿元,高平市23.7亿元,阳城县19.7亿元,沁水县16.2亿元,开发区10.1亿元,城区9.5亿元,陵川县2亿元;按增速排序,开发区170.2%,泽州县12.4%,高平市7.7%,陵川县5.6%,阳城县3.1%,城区0.2%,沁水县-13.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1亿元,同比增长12.5%,增支31.5亿元,其中民生支出228.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

市本级支出70.2亿元,同比增长20.6%,增支12亿元。

各县(市、区)完成情况:按规模排序,泽州县48.5亿元,高平市44.6亿元,阳城县37.3亿元,沁水县26.8亿元,陵川县23.9亿元,城区20.7亿元,开发区12亿元;按增速排序,开发区71%,泽州县25.2%,陵川县15.1%,高平市9.9%,阳城县7.8%,沁水县-4.6%,城区-15.7%。

3.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7.5亿元,同比增长5.2%,增收2.8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17.4亿元,同比增长17.5%,增收2.6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91.5亿元,同比增长21.6%,增支16.3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36.8亿元,同比增长90.2%,增支17.5亿元。

(二)全市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逐月向好,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受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性减收效应以及收入基数较高等多重因素影响,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发展造成阶段性冲击,2020年一季度全市财政收入出现阶段性较大幅度下滑,最大降幅为30.2%,4月份起各项主要财政指标降幅全面收窄,上半年末下降4.6%,三季度末下降2.5%,到年末扭负为正,增长5.1%。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排全省第五,增速全省第一。

2.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税收收入持续减收。受疫情冲击及复杂的内外经济环境影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税收收入形势严峻,全年降幅较大。前三季度税收累计降幅分别为40%、18.1%和14.4%,四季度降幅收窄,全年下降8.5%,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三个主体税种规模占税收总额的61.4%,平均降幅12.5%,共减收8.8亿元,影响税收收入下降9.5个百分点,主体税收持续减收是导致税收收入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

3.积极盘活国有资源资产,非税收入增长成为收入贡献主要因素。为缓解收入下降带来的收支压力,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通过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入库、盘活资源资产等措施,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从收入结构看,2020年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7%,较上年33.1%的占比提高8.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下降,且具有不可持续性。

4.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20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虽然受到疫情影响,整体支出增速放缓,但财政部门积极统筹财力,在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前提下,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重点支出领域得到有力保障。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上年同期10.5%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其中,教育、科技、医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同比增长11.2%,增支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

二、2020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全市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44亿元,同时制定出台补助资金管理、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政策性文件20多项,确保人民群众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治疗,确保全市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积极落实晋城市逆周期调节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市本级下达逆周期资金2986.12万元,用于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交易费补助家电促销补贴、一季度住宿餐饮奖励、电子消费券补贴、3-4月份用工补贴等;下达市级补助资金608.35万元,用于担保贷款贴息等。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确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等税收优惠落实到位,2020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超过27亿元,为符合政策的8家企业办理增值税退税10笔,涉及金额1.23亿元。同时及时转发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执行零收费、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推动直达资金落地见效。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我市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20.67亿元,支出19.85亿元,支出进度96.1%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密切关注国家债券资金政策,将争取债券资金作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举措,依托发改部门重大项目库和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库,高效推进争取上级债券资金工作。2020年全市共争取政府债券资金60.57亿元(一般债券15.1亿元,专项债券45.47亿元),比上年增加22.07亿元,增长57.3%。

(二)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开展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我市教育、科技、交通领域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方案,加快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明晰、区域均衡、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晋城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开展晋城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功申报国家改革试点,会同市科技局、市人行等相关单位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利用试点奖励资金4000万元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加快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2月市直30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全部启用财政电子票据,4月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年底全市医疗票据基本实现电子化。深化财政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积极协调各县(市、区)、人行及代理银行,分三批推进,实现国库支付电子化县区全覆盖,为预算管理一体化上线奠定基础。积极支持国企国资改革安排国企国资改革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企业职工安置、清产核资、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处置“僵尸企业”、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救助等。

(三)持续加强财政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多措并举,着力加快教育、就业创业等民生领域和农田水利、生态建设等经济建设领域支出进度,更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财政厅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通报,5-11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连续7个月排名全省第一,市本级连续4个月排名全省前三,城区、泽州县、陵川县、高平市也多次进入全省前十。全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制定出台多项制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及入驻我市电子卖场供应商的监管考核。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要求各预算单位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推进“政采智贷”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2020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3.6亿元,同比增长4.6%;实际采购额22.5亿元,同比增长5.4%节约财政资金1.1亿元,节率4.5%。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等报告制度,着力构建从资产形成、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实现资产精准登记、变动全程记录、配置处置动态调整。加强预算评审管理。制定市级政府基本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系列管理办法,明确对列入当年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和市政府要求列入跟踪评审范围的其他项目进行跟踪评审,加强市级政府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规范委托行为,提升评审质量。2020年底,累计评审项目115个,评审金额33.64亿元,审定资金32.26亿元,核减资金1.38亿元,核减率4.09%。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泽州县、高平市、陵川县、沁水县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对中原街中学、中原街小学、第二中学校等7个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对所有中央直达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抽取部分市直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整改,确保中央、省、市财政政策落地。

(四)着力保障重点工作。坚决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控预警,对违规举债、债务风险事件实行月度统计报告制度。不断优化债券结构逐步提高长期债券比重,推动债券还款期限和项目收益期限相衔接,降低短期还债压力和风险。将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在年初预算中优先安排,切实维护政府良好信用。2020年累计完成化解债务金额占目标任务的193.3%,占存量债务期初数的42.2%,全市政府债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县两级未发生违法违规举债事件。继续保持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双增长”。2020年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9232.2万元,同比增长80.17%,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还本付息资金8232.3万元,产业扶贫资金1000万元。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50元,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756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52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稳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及时转存市级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市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下达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610.54万元用于援企稳岗补贴。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892万元,用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及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下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810万元用于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1.16亿元用于水利事业发展和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巩固工程,安排6150万元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4596.66万元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安排841.7万元用于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23亿元用于“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等。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资金支持力度科学统筹划拨中央、省级扫黑除恶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基层办案经费补助力度,重点向财政困难地区、任务较重、成果明显地区倾斜。2020年全市安排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248.77万元,同比增长36.65%。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书记亲力亲为、严于律己作表率,为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党组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分管范围的责任;机关党支部和局属单位党支部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形成责任清晰、传导有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作风和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织开展“强化担当落实、践行‘两个维护’”警示教育月活动和警示教育暨重点领域以案促改活动;紧扣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高频率发放纪律规定通知和廉政提醒信息,对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进行提醒谈话,常亮“红灯”,确保防患于未然。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制定印发《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依托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等平台,引导督促财政干部加强自学,提升本领。严格政治标准,突出事业为上,坚持人岗相适原则,不断加大优秀青年干部培养选拔力度,10名取得高级职称资格人员完成聘任,11名科级干部完成职级晋升,其中晋升四级调研员4名,一级主任科员7名。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要求,省委十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及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方针,统筹抓好“六稳”“六保”和“六新”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预期目标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减税降费、保障财政正常支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硬性支出等因素,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2.7亿元,增长5.1%。

    (三)工作重点

2021年,晋城财政将紧扣“十四五”转型出雏型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焦发力、精准施策,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既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也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一是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在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的同时,积极开源挖潜增加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管,着力解决好漏征漏管和偷逃欠税等问题,努力挖掘税源潜力,重点加强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等地方税种的征管力度。加强财源培育工作,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培植财源,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二是全力优化支出结构。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要求,积极将财政资金向基础产业转型升级、文旅康养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倾斜,优化支出结构,稳定经济增长,增强发展后劲。

三是全力支持转型发展。大力支持科技创新,聚焦“六新”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0条”“23条”等措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争取中央省级支持,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是全力保障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政策,慎终如始支持做好疫情防控。统筹用好各类资金,促进就业增收,推进优质教育体系构建,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持续用力改善民生。   

五是全力深化财政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大力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严格落实中央省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省级要求推进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推进全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全力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和服从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政治高度认识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提升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要切实履行好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成果。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做好日常监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激励财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