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财政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和晋城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jcgov.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迎宾街328号;邮编:048000;电话:0356-2022975;电子邮箱:jcczbgs41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晋城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和公众关切,充分运用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财政动态、财政数据和财政法规等情况,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9条,其中发布概况类信息603条,政务动态信息12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由相关承办科室(单位)提出拟答复意见并填写《晋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审签卡》,经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办公室领导审签后,由专人编排形成带有正式文号的《晋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答复书》,通过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公开答复进一步规范。2024年,新收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均已完成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充分依托晋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晋城市财政局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置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程序,由承办科室(单位)负责采编,填写《晋城市财政局信息发布审核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交由办公室审核并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及时调整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和栏目设置,做到栏目规范统一,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财政业务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加强网站维护,做好网站安全排查,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政务公开统筹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工作要求定期进行系统培训,压实工作责任。对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并根据工作要求进行督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本级10217万元,全市6533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4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4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晋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形式不够灵活多样;二是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2025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加力、主动谋划,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从公开范围、明细程度、公开内容、可读性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丰富内容形式,着重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解读,强化主动服务,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晋城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