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重磅!我市2025年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指标分校计划及招生政策发布!

发布日期: 2025-07-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教育局

所有参加2025年中考的

初三考生及家长
注意啦!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

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打造普通高中教育强市

市教育局下发
《关于严格规范
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对我市2025年优质普通高中
分配指标分校计划
进行公布
对各校招生行为等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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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继续实施
从高分到低分网上统一录取
“考生之间,分数优先”
“考生志愿、遵循顺序”
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
将比较单科成绩决定考生位次

依次比较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

文科综合、体育、地理、生物

未参加中考和

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

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按省教育厅文件一次性下达

优质高中分配计划
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
统一报考志愿、统一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
不得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
 跨区域招生
 所有高一新生班容量不超50人




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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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一中


分配计划的录取

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含)

从高到低投档

初中学校

如果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含)

无达线学生可录取的

可降低到统招录取线下100分(含)

从高到低投档

只录取1名学生





晋城二中


分配计划的录取

录取分数在统招线下50分(含)

从高到低投档






 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优质高中指标

分配到校的学生录取

在确保指标完成率

不低于90%的前提下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向社会公示后

报市招生考试中心执行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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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

划定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并由市招生考试中心

向社会公布


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

  不得以  

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


  不得以  

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

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


  不得以  

奖励招生人员

虚假宣传

与学生提前签约

要求学生提前交费

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个人和中介

有偿招生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


  不得  

接收已被其他学校

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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