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教育局党组
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巩固和壮大我市教育优势,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引才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引才名额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引才名额及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取得国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3)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毕业证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七)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6.晋城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引才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至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晋城市人才网、“晋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8:00--6月20日18:00。
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报名,邮箱:jczyrcyj@163.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8:00--6月20日18:00。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址:晋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诚明楼803室。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晋城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
网上报名须将以上材料按顺序清晰扫描,以PDF格式保存,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压缩包命名为报名学段+报名学科+姓名+手机号)。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核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公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试考察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察阶段。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0人,采取面试与考察的办法择优引进。
2.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大于10人,在面试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测试,根据引进岗位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
3.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备课1小时,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天公布。
4.根据引进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大于10人的,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0人时,只进行面试,根据引进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5.考察采取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信息查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晋城市教职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检察院将对考察对象进行准入信息和涉罪信息查询。
考试考察环节出现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将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环节出现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八)聘用与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要安心教育事业,须签订《服务教育协议书》,
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年限内。试用期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九)待遇
1.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根据晋城市人才政策,对新全职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相应层次人才,5年内给予人才专项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
3.其他福利待遇:健康体检项目、校方责任保险、免费乘坐城乡公交、旅游景点免收门票、就医绿色通道等入职后均可享受。
五、其他事项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0356-2066119;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356-2066122。
重要提示: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中共晋城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6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