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学校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优化岗位结构。各学段教师高级岗位尤其是副高级岗位比例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在周边及中部省份处于上游水平。其中——
高级中学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8%—25%提升至最高35%;
初级中学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12%—15%提升至最高25%;
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由原来的3%提升至最高15%。
中级岗位比例也提升了5—10个百分点。初级教师岗位则按需设岗、按岗聘任。
全省中小学在聘初级岗位教师,教龄满20年或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不占用学校中级岗位数额直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在聘中级岗位教师,教龄满25年或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且从教期间获得过设区市市级以上表彰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中记功以上奖励的,可不占用学校高级岗位数额直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晋人社厅发〔2023〕86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8日
来源:山西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