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办学单位举办者申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准批复,晋城市海博远程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已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特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如有培训费用、教职员工工资等方面的未尽事宜,请于2024年2月1日前与市教育局联系。无异议后,退还办学风险保证金。
晋城市海博远程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自注销办学许可证起不得开展招生、收费、培训等相关业务。
电话:0356-2066040
晋城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