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4号
建议的答复
李巧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县域高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体现了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特别是高中教育的极大关注。
一是努力提高经费投入水平。根据省相关要求,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向县域高中投入,2022年争取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458万元,下达县域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672万元,各县(市、区)也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加大投入力度。
三是完善课后服务管理。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在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课后服务,参照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教字〔2021〕5号)实行。
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市、区)不断提升校长管理水平,加强教师培训,保障教师待遇,防止优秀教师流失,根据《行动计划》,还将适当提县中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省级将组织县中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市级也将针对普通高中高考综合改革和九大学科建设等开展培训。
感谢您对教育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