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市直学校近三年(2018—2020) 入职教师培训的通知
晋城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市直学校近三年(2018—2020)
入职教师培训的通知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适应实施教育现代化对教师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帮助引导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迈好职业生涯的第一步,根据《山西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中“新教师上岗培训以县(市、区)为主开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的要求,决定举办市直学校近三年(2018—2020)入职教师培训。
一、培训对象
市直中小学(含晋城中专)、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2018—2020年入职入编教师(包括公费师范生、高层次引进人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等)。
二、内容形式
培训内容: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教学常规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家校共建,新课程改革与新教材实施、教学研究与信息素养能力等。
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自主研修、岗位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1.集中培训阶段(2021年7月6日—7月9日)
培训地点:晋城市委党校
集中培训阶段由局人事师资科牵头,教科研中心具体承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参训人员,于6月18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训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所在学校和市教育局书面批准。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参训人员7月6日下午16:00—17:00到市委党校图书楼报到,同时协助做好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的管理。
培训费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晋市财行[2018]38号)规定,学员培训费由市教育局在培训费中列支,参训人员乘坐公交车自行前往。
报名邮箱:jcsjkyzxpxb@163.com
联 系 人:李 铮 15934160368
2.自主研修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
入职教师采取自学和学校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新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等。
3.岗位实践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至6月)
入职教师根据工作安排,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督促教师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
2.局人事师资科负责集中培训阶段的考核,集中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课2次(含)以上的,视为培训不合格,须参加下一期的培训。晋城一中自行负责本校新入职教师的集中培训工作,于7月底将培训方案、培训情况、培训结果等资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各学校负责本校参训教师自主研修和岗位实践阶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局人事师资科备案。
3.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参加集中培训人员要携带好本单位出具的《疫情防控证明》(样表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培训学习期间,严格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注意安全,中途不得请假,不得自由活动。
附件:1.参加培训学习人员名单
2.疫情防控证明(样表)
晋城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