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 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晋城市 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各级各类教育均取得较大成就,如期实现教育“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
一、综合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11所,比上年减少80所,减少8.07%;各级各类在校生297438人,比上年减少3511人,减少1.19%;教职工27760人,比上年增加94人,增长0.34%,专任教师23937人,比上年增加88人,增长0.37%。
二、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 381 所。入园幼儿 25391人,在园幼儿61785 人,离园幼儿 19695 人。幼儿园教职工 5280人,幼儿园专任教师3486 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8%,比上年提高2.7%。
全市有普惠性幼儿园326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5.56%;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班)50418幼儿人,占幼儿园在园(班)幼儿总数的81.6%。
三、义务教育
(一)小学
全市共有小学365所,比上年减少54所,另有教学点41个(不计校数)。在校生 111263 人,比上年增加2990人;招生 19223人,比上年增加758人;毕业生16309 人,比上年减少2163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 100%。
全市共有普通小学教职工8616人,小学专任教师8431 人(其中:小学8096人,九年一贯制学校335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94%。生师比为13.2:1。
全市小学共有校舍建筑面积 147.35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为 91.7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98.36%,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 98.36%,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 96.99%,数学、科学实验仪器达标学校的比例为 98.08%。
全市小学在校生中有寄宿制学生 14140 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4769人,农村留守儿童 944人,分别占全市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2.71%、13.27%和 0.85%。
(二)初中
全市共有普通初中 115所(其中:初级中学102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13所)。在校生 57870 人;招生 16164人;毕业生 22157 人。
全市初中共有教职工 6841 人,共有专任教师 6366 人(其中:初级中学 5563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 359 人,完全中学430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4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78%。生师比为9.09:1。
全市初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 121.38 万平方米。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为96.5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 99.13%,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98.26%,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96.52%,理科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的比例为98.26%。
全市初中在校生中有寄宿制学生 21224人,进城务工人
员随迁子女 6491 人,农村留守儿童 573 人,分别占全市初中在校生总数的 36.68%、11.22%和 0.99%。
四、特殊教育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 6 所。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共招收学生132人;在校生670 人;毕业生122人。共有教职工 143 人,专任教师 135 人。全市共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277人,在校生1206人,毕业生 224人。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100%。
五、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共有学校 42 所。招生 18325人;在校生55956人;毕业生18639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3%,比上年提高0.5%。
(一)普通高中
全市共有普通高中29所(其中:高级中学19所,完全中学8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招生13317人;在校生41152人;毕业生 14561人。
全市普通高中共有教职工5090人,共有专任教师3964人(其中:完全中学794人,高级中学3093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77 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76%。生师比为 10.38:1。
全市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 108.55万平方米。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为96.5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96.55%,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为96.5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的比例96.55%,理科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的比例为93.1%。
(二)中等职业教育
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
工学校)学校13所。中职教育招生 5008 人 ;在校学生14804人 ;毕业生4078人 。
1.普通中专学校
全市共有普通中专学校 2 所。招生1978人;在校生6191人;毕业生1632 人。
全市普通中专学校共有教职工430人,其中专任教师407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 87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21.38%,中级职称专任教师19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4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39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97.79%。
2.职业高中学校
全市共有职业高中学校 11 所。招生 3030人;在校生 8613人;毕业生 2446 人。
全市职业高中学校共有教职工862人,其中专任教师727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 97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13.34%,中级职称专任教师21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29.5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65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89.55%。
六、高等教育
全市共有市属高等学校 2 所(其中:普通高职院校 1 所、成人高等学校 1 所)。共招生4068人(其中:全日制专科生1460人、成人非脱产本专科生2608人);在校生9894人(其中:全日制专科生3959人、成人非脱产本专科生5935人);毕业生3145人(其中:全日制专科生1533人、成人非脱产本专科生1612人)。
市属高等学校共有教职工498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493人、成人高等学校59人);其中专任教师 421人(其中:普通高职院校377人、成人高等学校44人)。
七、民办教育
民办幼儿园110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 28.87%;在园幼儿21427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34.68%。
民办小学 5 所,在校生1009人,分别占全市小学总数的1.37%、在校生数的0.91%。
民办初中 3 所,在校生 3437人,分别占全市初中阶段
学校数的2.61%、在校生数的5.94%。
民办普通高中 10 所,在校生7371人,分别占全市普
通高中总校数的34.48%、在校生数的17.91%。
民办中职学校 5 所,在校生4614人,分别占全市中等
职学校总数的38.46%,在校生数的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