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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3-04-18 发布机构: 晋城市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
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国家“双减”政策相关规定,现就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作如下温馨告知:


一、选择合规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我们诚恳地希望家长们能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理性决定是否需要参加校外培训。在孩子确有校外培训需求时,家长们要认真查看培训机构资质,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具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具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许可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熟知收费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学科类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定价,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学段全部为高中阶段)线下培训具体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城区31元/课时,县(市)20元/课时),10-35人(城区26元/课时,县(市)16元/课时),35人以上(城区20元/课时,县(市)13元/课时),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非学科类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朋友们向机构收费监管专用账户缴费。以折扣、赠送等优惠手段误导学生家长在资金监管账户以外途径缴费或超过规定的时间跨度续费的,可能会造成“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风险,请广大学生家长高度警惕,坚决抵制。


三、自觉抵制变异行为。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含语数外、政史地、物化生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抵制以下变异行为:   


1、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校外托管中心(午托班)辅导作业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2、在居民楼(小区)、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的“一对一”“一对多”的学科类培训;


3、以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4、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四、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报名、缴费。“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由教育部开发运营,“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是“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一款配套软件,该APP属于公益性、全免费的应用软件,提供的是证照齐全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平台内的培训课程、师资、教材、场地都已经过严格审核。通过登录APP,您可以精准查询您关心的培训机构,查看机构的类型、评价、证照、收费和师资等信息,实现网上选课、购课、合同签订、消课、退费、评价、投诉全流程办理。


欢迎家长朋友积极监督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如发现有违规培训,请予以举报。


晋城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   0356-2066040

市文旅局:   0356-2057555

市体育局:   0356-269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