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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分校招生计划及招生政策发布

发布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教育局

我市2023年

普通高中学校分校招生计划

正式公布

今年全市23所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计划总人数为
9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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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继续实施
从高分到低分网上统一录取
“考生之间,分数优先”
“考生志愿、遵循顺序”
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
将比较单科成绩
决定考生位次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按省教育厅文件一次性下达

优质高中分配计划
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
统一报考志愿、统一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不得无计划招生




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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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一中


分配计划的录取

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含)

从高到低投档

初中学校

如果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含)

无达线学生可录取的

可降低到统招录取线下100分(含)

从高到低投档

只录取1名学生


晋城二中


分配计划的录取

录取分数在统招线下50分(含)

从高到低投档



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优质高中指标

分配到校的学生录取

在确保指标完成率

不低于90%的前提下

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向社会公示后

报市招考中心执行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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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

划定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并由市招考中心向社会公布

不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招生部门不予录取

学籍部门不予注册


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

  不得以  

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


  不得以  

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等方式奖励

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


  不得以  

奖励招生人员

虚假宣传

与学生提前签约

要求学生提前交费

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个人和中介

有偿招生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


  不得  

接收已被其他学校

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全市普通高中学籍注册  


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

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

市招考中心网上录取名单

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

凡突破招生计划

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

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严禁“人籍分离”

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

空挂学籍

严禁同时或交叉注册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双重学籍”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收费标准  


必须报市教育局校外监管科备案

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不得在发改部门许可的收费项目之外

增加收费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有偿为民办学校介绍生源和组织报名

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任何超计划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自负




温馨提示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

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

随时随机进行招生专项检查

集中于8、9两个月进行联合专项督查

坚决查处扰乱我市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2066668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066121

市教育局校外监管科:2066040

市招生考试中心:     206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