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能源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通过晋城市能源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晋城市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s://xxgk.jcgov.gov.cn/szfgzbm/jcsnyj/zfxxgknb_31629/)栏目向社会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能源局综合办公室和晋城市能源发展中心对外合作科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文昌东街1673号;电话:0356-2061323或0356-2068816;邮箱:jcsnyjdwhz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部门工作、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
信息、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放管服效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提案答复、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和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等多方面内容。
2.公开形式和数量
2025年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栏等发布政务信息,其中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原创信息134条,被市级媒体采用信息62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条。在晋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部门工作110条、法规文件65条、财政信息8条、放管服效和优化营商环境8条、建议提案答复6条、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4条、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2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办结答复1件,答复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沟通充分。
(三)信息管理方面
2025年度,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时政要闻、能源要闻、行业风采、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党建园地等内容共计1616条。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筑牢平台基础,提升运行效能。严把内容关口。持续强化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阵地建设,严格执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发布智能校对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和市能源局《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加强日常巡检,确保内容安全、运行稳定,坚决守好网络阵地关口。健全信息联动。通过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提醒、常态化通报,加强局属业务科室、各县(市、区)能源局及重点能源企业的深度对接。通过聚焦经济增长、项目建设、工作推进、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关键领域,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创新实践与转型成果,打造能源宣传“亮点集群”。
2.聚焦行业发展,突出重点宣传。2025年,紧跟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在市能源局门户网站、“晋城能源”公众号针对性地推出专题宣传内容,营造紧跟时代、积极奋进的宣传氛围。一是聚焦重点宣传,主动引导舆论。聚焦煤矿智能化、煤层气项目评估、节能降碳、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等关键领域,主动设置议题,强化正面宣传,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能源要情》70条,有效提升能源舆论传播力与引导力。二是深化专项工作,展现发展成效。组织完成全局重点工作拍摄任务176次,汇编全局会议推进、基层调研、集体学习、主题党日等亮点工作相册,展现了凝心聚力、斗志昂扬的能源风貌。高质量完成落实进行时年初承诺、年中践诺工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在晋城(能源专场)新闻发布会工作,全面展现全市能源行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成效,激发团结奋进正能量。
3.紧跟政策方向,创新解读方式。2025年,平台紧跟能源领域最新政策方向,在“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推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山西推出25条措施,全力支持能源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能源领域相关政策及解读210余条,创新推介一图读懂、答记者问、视频讲解等多元化政策宣传内容,显著提升了行业政策的可读性和传播效果。
4.丰富平台内容,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发布《重温习语:“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等内容110余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党建园地”专栏精心策划并系统发布了《<初心录>系列篇》《学习问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等系列解读文章及学习材料共计210余条;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公职人员工作生活全过程,在“学习园地”发布《公职人员正确打开“八小时外”》指南、《反腐为了人民》系列篇,以扎实的理论宣传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强化组织建设,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市能源局综合办公室和市能源发展中心对外合作科为本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号建设运转的职能部门,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媒体信息的审核、编辑、校对及安全巡查工作。针对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及重要敏感时期,进一步加大信息巡查的频次与精度,确保政务媒体平稳运行。
2.深化政务公开,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动态跟踪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准确规范。二是主动对接市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及主流媒体,精准报送高质量能源领域稿件与新闻线索,提升稿件采用率和传播效果。三是优化政民互动,规范留言审核与反馈,提升政策解读与诉求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
3.健全审核机制,严把发布关口。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细落实市能源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及“谁公开、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切实把好政务新媒体内容的政治关、内容关、文字关,杜绝违规信息发布。
4.强化分析研判,筑牢安全防线。常态化开展全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季度研判,组织专人定期梳理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的整体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存在问题,形成研判报告并提交党组会审议。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定期对宣传稿件开展全面自查,做到问题信息早发现、早处置,保障政务媒体安全规范运营。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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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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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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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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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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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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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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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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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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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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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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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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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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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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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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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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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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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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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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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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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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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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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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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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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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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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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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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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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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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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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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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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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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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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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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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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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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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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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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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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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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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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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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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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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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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市能源局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管理需进一步规范,能源行业重点领域的公开内容与解读需进一步深化,政府网站的平台功能与服务体验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2026年,我局将着力从以下三方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依法依规界定公开属性与方式,确保发布安全稳妥。二是深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实效,运用多元化、通俗化方式传递政策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优化政务新媒体运维质效,严格执行“晋城能源”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的审核与常态化排查机制,杜绝内容差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
晋城市能源局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