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xxgk.jcgov.gov.cn/szfgzbm/jcssfj/zfxxgknb_31224/202501/t20250115_2087999.s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路1129号406室;邮编:048000;电话:0356-203182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重点就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公开情况:公开全市证明事项实施清单316项,全市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106项。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公开情况:对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法治审查,按季度进行了公开发布。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情况:编制并公开发布《2024年晋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关于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公开情况:今年我局共接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6件,全部逐项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新闻宣传“三审制”和文件印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开属性。今年,我局发布局内部信息310条,政府公开类信息10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持续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统一栏目架构、统一页面风格的方式,进一步优化了栏目设置,规范了本级基本目录和栏目内容。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年度考核要求,对于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做到一月一公开,一月一检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2、大力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整合媒体资源,成立融媒
体工作室,晋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911条,点击率
97000余次,全面拓宽了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受众范围。
3、全力加强网络舆情防控,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今年,我局未发生一起重大网络舆情案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通报、会议培训等方式,实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稳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数量 |
本年废止数量 |
现行有效件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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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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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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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宣传舆论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比如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媒体宣传主题设计主动性不够、创新性不足;官网栏目设置板块过多,便民服务便捷性不强,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不够先进;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制度机制执行力还不够强;新闻媒体、网络安全等专业性人才较为缺乏;资金投入不够充足,未设立专项经费,主要从公共经费和普法经费、人民调解等业务经费中支出。
2、下一步计划。
(一)与时俱进的转变理念。牢固树立平等、开放、自信的理念,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新要求,支持媒体工作,接受媒体监督,进一步提高通过媒体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本领。牢固树立立体传播的理念,努力打造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导向正确、便捷高效的司法行政宣传阵地体系。牢固树立主动宣传的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好,把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队伍建设的成效展示好。
(二)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上下级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实现力量统筹、协调联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媒体的密切合作,实现宣传资源与司法行政资源的深度整合。健全完善信息报送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督促司法行政干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深度报道,形成精品宣传。
(三)强化舆论引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以官网、微信等新媒体建设为重点,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同时,完善网络舆情工作专班机制建设,强化“三同步”理念,加强网军队伍培训和日常调度,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度、效”,提高对涉司法行政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的教育培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形成政法宣传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局面,做有社会责任感、公众欢迎的司法行政宣传工作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