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审计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晋城市审计局2016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6-11-17 发布机构: 政府部门

 

晋城市审计局2016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晋城市审计局职能

晋城市审计局是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发[2009]22号),设立晋城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县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市人民政府及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8.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有关部门、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九)与县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十)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十一)组织开展审计交流活动。 (十二)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晋城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构成单位

   晋城市审计局包括机关本级、审计稽查一所、审计稽查二所、审计稽查三所、审计稽查四所、审计稽查五所和审计信息中心。行政编制实有人员40名,事业编制人员29名,离退休人员31名,公务用车1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晋城市审计局收入预算172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20.3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晋城市审计局支出预算171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18万元,包括:工资及福利支出50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41万元。项目支出927.21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八不准”及审计力量不足聘用人员,推行审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根据“八项规定”要求,2016年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做到只减不增。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晋城市审计局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29万元。数字化审计平台和移动办公移动项目预算资金30.55万元,数字化审计平台和移动办公移动项目预算资金 98万元,数字化审计平台和移动办公移动项目预算资金0.45万元。

备注:本表数据反映部门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情况。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包括年初数和执行中预计追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