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1日在晋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张国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实施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审计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重要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中心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按照市委“30字”要求,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保安全,交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分答卷。
——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精准高效保障重大战略。2023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7亿元,比上年68.74亿元增加7.2%,争取政府债券16.92亿元,统筹财政资金保障市级重大战略、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持续有效提升民生福祉。市本级民生支出6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5%,增幅14.7%。建立健全财力保障机制、预算审查机制、运行监控机制、库款管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基层“三保”底线稳固。优先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基层服务水平等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
——统筹发展安全并重,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推动出台《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晋城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优化预算执行流程管理办法》等,构建全过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财政预决算评审机制、预算执行监管体系。多措并举,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金融风险,风险等级总体保持在可控区间。
——突出监督系统集成,明显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巡察监督、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构建系统集成、优势互补的“大监督”格局。市政府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督促县级政府、各部门坚决整改到位,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力促财政政策加力提效
(一)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1.财政收入质量和规范性仍待改善。2023年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本级财政专户滞留各项非税收入1.66亿元;季度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不实。
2.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短板弱项。8.62亿元专项资金细化不及时;部分资产购置项目采购预算编制审核不严谨;2.71亿元满足支付条件的预算资金未完成支付;15个单位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个别部门虚列专项资金支出7194万元。
3.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不到位;相关机构未积极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职责;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政策制定存在偏差。
4.本级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得不够完整准确。市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未编制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未披露本级土地储备资产情况。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部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需加力提效。8项目标任务未完成;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未达计划进度;新能源公务电动汽车占比不达标;个别重大规划编制滞后;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模式与目标计划的内容及标准有差距。
2.预算编制完整度、精准度不足。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部分单位存在多编或少编专项经费问题。
3.预算刚性约束有待加强。4个单位挤占项目支出;1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97.35万元;1个单位罚没款催缴不及时。
4.内部控制管理仍较薄弱。2个单位决策程序倒置;2个单位临时用工管控不严;8个单位34.35万元支出未取得专用票据;部分民主党派财务管理粗放。
5.合同管理责任制度尚不健全。个别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9个项目合同未签署日期;3个服务类合同未制定服务监管考核条款。
6.预算支出尚待规范。5个单位存在负担非本单位费用、超需求预付费用、超标准发放补贴、损失浪费资金等。2个单位部分支出未编入决算草案。
7.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执行有待强化。3个单位未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2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三)应急方舱医院疫情防控期间的运行费用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运行费用结算不精准。虚列各项费用133.64万元;多列非运行期间费用49.17万元;超标准预列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6.93万元。二是固定资产权属未明确。运行期间购置的固定资产未明确权属关系。
(四)省级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审计
一是项目筹划和资金管理不够科学。4个项目申报投资额与实际投资完成额有差距;1个项目多享受补助资金307万元;4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9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开展绩效评价。二是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不够严格。2个项目已完工1年以上未组织竣工验收。2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
二、聚焦民生实事落实,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
(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审计
1.组织协调不顺畅,履职尽责不充分。6个县不同程度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未建立、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部门单位责任未落实的问题。
2.产业项目谋划滞后,前瞻性和科学性不强。6个县存在未编制修订乡村产业规划、项目论证粗浅、项目入库管理重形式轻实质等现象。
3.项目融资渠道不足,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不规范。3个县项目投资高度依赖政府性资金,多元化投资格局未形成;2个县分配管理的7159.99万元财政资金依据不足、标准不一;5个县滞留闲置资金4295.07万元;4个县增加村级债务1544.29万元。
4.政策措施执行不严,项目建设管理失范。部分产业项目实施中违反环保、招标采购等政策规定,未制定实施方案或要素不全。部分项目实施中随意压减或擅自提高项目实施规模,导致部分项目先天不足、进展不畅;资产验收确权管理不规范,投资效益发挥不充分。
5.产业项目基础脆弱,生产运营绩效不佳。产业项目结构不优、标杆项目数量少、抵御风险能力差等问题制约项目做大做强做优。部分项目尚未形成产能或产能释放不充分,存在生产经营困难、投入产出不匹配、达产达效比率低、项目绩效不佳等问题。
(二)全市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资产未入账核算。部分单位账实不符,少记103.22万元资产。二是产权关系未理顺。经营国有资产形成的净收益,产权归属不明确。三是资产利用不充分。价值1498.40万元房产长期闲置,价值701.72万元的设备利用率低。
(三)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部分担保政策实施不够精准有效。部分业务担保费率超规定标准;部分直接担保业务未落实银行分担风险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
2.部分县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够。4个县风险补偿金和担保费差额补贴未落实;1个县注册资本金未实缴。
3.经营风险防控能力尚显不足。非融资担保机构的股权投资未按现行政策要求清退;未经规定程序擅自核销代偿款442.62万元。
(四)全市2021、2022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1.制度设计不合理需调整。拨付经办机构的资金额度、约定的经办服务费计取基数同实际需求不匹配,均需在制度设计层面予以调整。
2.基金筹集、管理不到位。8875.94万元基金筹集不到位;基金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较大占比较高;长护险待遇支出未及时清算;待遇支出户和基金支出户利息未计取并上缴。
3.准入审核把关不严格、信息化建设不完善。护理机构、评定机构申报审核把关不严;护理机构分布与享受长护险待遇人次数量不配比不均衡;征缴信息不完整、不精确。
4.护理机构供给服务能力不足。纳入定点的7家护理机构实际未开展业务;护理机构护理项目收费标准不一,护工和护理人员普遍缺乏。消防、住房和食品安全落实不到位。
(五)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审计调查
1.经营管理和食材采购不严格。5所学校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即确定第三方管理机构;5个县实施的营养改善计划未将大宗食材采购统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管理;52所学校食堂采购食材,未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凭据。
2.资金使用和资产配置不合理。48所学校挤占学生伙食费、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等324.97万元;部分学校放心午餐项目采购的物资闲置。
3.食品安全落实不到位。部分学校食堂食材验收、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部分学校供餐食品不合格。
三、聚焦重大项目实施,保障重大战略落实落地
1.前期手续不完善。2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批项目建议书;4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用地批复;2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个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2.勘察设计有欠缺。1个项目设计文件存在多处数据信息错误;1个项目因设计缺陷导致增加投资。
3.招投标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1个项目涉及的部分分项工程应招标未招标;1个项目超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
4.工程管理不严格。2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2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1个项目预算编制漏项27.12万元;1个项目建设单位回填换填土方全部外购形成损失浪费。
5.竣工决算不准确。由于工程计量、单价、取费不准确等原因,3个项目虚列投资8451.5万元。
四、聚焦国有资产资源,助推管理能力优化升级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1.资产管理基础不扎实。5个单位已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状态;4个单位账实不符。
2.资产权属登记不及时。2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转入公共基础设施核算。
3.闲置资产未有效盘活。3个单位房产闲置未盘活使用;3个部门130.86万元资产长期闲置停用。
(二)市属国有企业审计
1.相关改革事项还不彻底。1个市属国有企业土地置换方案未落实,未按规定完成清退单位10户。1个市属国有企业整合进度缓慢同新成立多个无实际业务的子公司问题并存。1个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障碍制约发展。
2.资产运行效率有待提高。1个市属国有企业部分子公司存在潜亏现象;1个市属国有企业超实际需求提前购置运营车辆造成使用低效;4个市属国有企业大量房产、设备等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1个市属国有企业整体运营效率低下。
3.项目投资效益仍需提升。1个市属国有企业未能达产达效,部分子公司亏损甚至资不抵债;“大气源”“大水源”未全面投入使用;1个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项目形成损失。
4.财务核算管理不够精细。3个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3个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部分子公司、分公司存在未确认或少记收入、虚列或少计成本费用问题;1个市属国有企业未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个市属国有企业未按工程进度确认投资成本;1个市属国有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实不符。
5.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增强。1个市属国有企业超持股比例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使用债务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未按约定时间开工;1个市属国有企业后续建设面临融资压力及债务风险。
6.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3个市属国有企业承建的部分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善即开工建设;1个市属国有企业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项目。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1.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还有差距。耕地“非农化”和未取得用地手续就开工建设现象依然存在;822.05亩土地批而未供;临时占地672.98亩未完成复垦。
2.落实水资源资产保护责任不够有力。2户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6户特种行业企业用水未纳入计划用水管理;1个集中水源地超许可证取水204万立方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迟缓;县城西南片区及老城区未实现雨污分流。
3.落实自然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制度还有不足。土地执法检查履职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集中运维项目排斥潜在投标人;未按计划实施废弃无主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五、审计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提出以下五条建议:
(一)力促财政加力提效,持续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二)补齐民生保障短板,促进惠民利民事业发展。
(三)突出绩效评价导向,着力深化财政领域改革。
(四)紧盯重点领域风险,守牢经济安全稳定底线。
(五)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提升监管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