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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审计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18 发布机构: 晋城市审计局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加强我局廉政建设,提高效能建设,促进依法审计,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现建立晋城市审计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实现审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一站式”受理、处理。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晋城市审计局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包含政策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办公会议纪要等)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

(一)被投诉举报的政策措施名称、施行时间;

(二)被投诉举报的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的具体内容;

(三)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名称)、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

三、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356-2066256

电子邮箱:jcssjjfgk@163.com

举报地址:晋城市审计局601办公室(晋城市凤台西街626号)

四、投诉举报的处理

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可以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意见。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进行补审。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五、处理结果反馈

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应当自受理投诉举报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举报事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分送的投诉举报,应书面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