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晋城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项目组织自行采购比选,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晋城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企业环境依法披露系统建设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2〕737号)等要求,2024年-2025年晋城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采用租赁第三方公司服务的方式,为我市提供服务,并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具体报价、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服务要求,以本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
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
四、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③2024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④“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页;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提供原件备查。
五、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时 间:2024年10月12日-10月17日
地 点: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1889号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财务科(5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56-208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