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监督性监测项目比选公告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监督性监测项目组织自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监督性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加强对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的环境监管,掌握富联(晋城)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对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部分排放口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
(一)有组织监测:A区在F03厂房中20个油雾净化器排放口选择其中2个对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1天;B区在L1厂房中23个油雾净化器排放口选择其中10个对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L1厂房中23个油雾净化器排放口选择其中2个对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1天。
(二)无组织监测:A区厂界在上风向设置1个对照点,下风向设置4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氮氧化物、臭气浓度、甲苯、二甲苯、硫酸雾,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1天;B区厂界在上风向设置1个对照点,下风向设置4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甲苯、颗粒物,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1天;在富士花园小区、桂名园小区分别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1天。
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③2025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④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提供原件备查。
五、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时 间:2025年6月11日-6月13日
地 点: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1889号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财务科(502室)
联系人:常先生
电 话:0356-208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