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散煤清零建设和清洁取暖运行补助资金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自行采购比选公告
晋城市散煤清零建设和清洁取暖运行补助资金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组织自行采购比选,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晋城市散煤清零建设和清洁取暖运行补助资金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审计服务内容
本次工作重点针对2023-2024年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专项补助资金和2025年度清洁取暖运行补助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必要时将追溯至资金使用相关前期环节。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资金筹集与拨付监管。核查补助资金是否按程序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滞拨、虚拨等问题;资金拨付凭证、单据、合同是否真实合法、要素齐全,是否存在违规拨付、人情拨付等情况。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度。核查补助资金使用是否坚守专款专用原则,有无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虚报冒领、套取侵占、违规发放等行为;财务核算是否合规准确,票据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有无违规问题。
3.项目实施及绩效成效。核查散煤清零、清洁取暖相关项目是否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验收是否严格合规;核查资金使用效益是否充分发挥,有无低效使用、闲置浪费、损失浪费等情况,是否达效。
4.政策执行及问题整改。核查各县(市、区)是否严格落实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和清洁取暖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有无监管缺位、失职渎职、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成果要求
供应商需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全部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并提交以下成果资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1.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论明确,涵盖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发现、问题分析、整改建议等内容,符合工作规范。
2. 审计工作底稿:包括核查记录、佐证材料、访谈记录、数据分析报告等,确保工作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3. 成果汇总册:将上述所有成果资料整理成册,便于采购单位存档、查阅和使用。
(三)质量要求
1. 供应商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严谨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审计及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合法。
2. 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需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包括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座谈访谈、数据分析等,确保工作覆盖面全面,重点突出,问题排查到位。
3. 提交的成果资料需符合相关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清晰,无错别字、无遗漏,能够真实反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4. 服务过程中,需积极配合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及时反馈工作进展,主动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采购单位的合理意见调整完善工作内容。
5. 对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密信息、敏感数据(如居民个人信息、政策文件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保密责任期限自项目启动至项目结束后3年。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6年6月5日上午10:00 至2022年6月9日下午6:00 到城区白水东街1889号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财务科(502室)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登记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常永鑫
电 话:0356-2086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