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8-22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近期,省内外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8月2日我市高平市陈区镇王家河村乾元明胶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根据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

(晋市安委办发〔2023〕6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摸底排查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底数,进一步明确标准、划定范围,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分类辨识、分级管理,切实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所指的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本次生态环境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各相关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和固、危废存储场所。

三、整治内容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风险辨识,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是否建立并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票证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制度;

3.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

4.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是否配备能够有效防护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呼吸器、防毒面罩和必要的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6.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示和管理责任牌;

7.是否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演练。

四、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摸底排查阶段(生产经营单位摸排8月3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分局要对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中明确的有限空间定义和范围,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涉及污染防治设施范围内的有限空间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形成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摸底表(见附件1)。

(二)明确安全责任阶段(生产经营单位9月1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分局要对摸底排查的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点,逐点逐处进行风险确认。生产经营单位对污染防治设施范围内有限空间要按照的其他监管部门要求明确企业具体责任人员和包保责任人,建立安全监管台账(见附件2),以后每年5月、10月各更新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要全部设立安全生产警示标识和管理责任牌(见附件3)。

(三)开展教育培训阶段(贯穿于排查整治工作全过程,10月31日前完成)。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警示教育,8月底前要召开专题会议,对高平市陈区镇王家河村乾元明胶有限公司8·2中毒事故进行剖析,汲取教训。9月底前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演练。10月底前要通过专题培训、部门培训、全员培训、培训考试等方式,对有限空间现场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作业人员要进行一轮全覆盖教育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四)完善工作制度阶段(贯穿于排查整治工作全过程,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各县(市、区)分局要对照《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整治内容,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完善相关应急处置措施。要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票证制度,由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严格落实,切实提升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水平。

(五)部门监督检查阶段。(贯穿于排查整治工作全过程,12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分局要将污染防治设施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作为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部门精准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污染防治设施范围内有限空间摸底排查、责任落实、警示教育、安全培训、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应对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无遗漏、100%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对县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不低于20%抽查检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要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分局根据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抓好“八个一”工作(制定一个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建立一套有限空间企业单位台账、组织一次企业作业人员培训、建立一套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机制、开展一轮安全检查、挂牌整治一批问题隐患、集中曝光一批违法企业),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能力素质适配、工作岗位相近的原则,对全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逐个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排查整治的核心,采取多种措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分局要把有限空间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宣传标语摘编见附件4)。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分局要在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周报表格见附件5),每周三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包括动员部署情况、排查摸底情况、责任落实情况、教育培训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制度建设等情况上报市局环境应急科。同时,将晋城市生态环境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统计表于8月30日前上报市局环境应急科。12月30日前上报排查整治工作总体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