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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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8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68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中水利用率不高。目前全省有75%的设区市和92.4%的县未按要求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

二、整改措施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出水水质;加大国投电厂工业和景观河道用水,从而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快编制市、县两级再生水利用规划。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改造,出水指标由一级A提升至三项指标达到地表V类。

   (2)督促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加大国投电厂工业和景观河道用水。

   (3)2021年底市区污水处理量3722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863.7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了23.2%,同比2020年提升2.2个百分点,完成省定23%目标任务。

   (4)晋城市主城区、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以及陵川县于2021年底编制完成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已全部通过评审备案。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2日,共10天)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宋俊波

联系电话:0356-2026803

电子邮箱:jchbdc@126.com

                              晋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