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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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9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晋城市减煤方案未将目标任务分解,减煤任务无法落地。

二、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减煤方案。谋划好“十四五”及中长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将年度减煤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各重点用煤企业,加强监督、检查与评估考核;督促重点煤化工、火电企业编制“十四五”及2021年减煤工作计划,报市、县两级能源部门同意后执行。

  (2)摸清煤炭消费底数。对所辖区域、重点行业煤炭消费现状开展基础调查,摸清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全口径煤炭消耗统计体系。

   三、整改完成情况

  (1)与市发改、工信、统计、生态等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十四五”煤炭消费控制工作方案》。

  (2)组织相关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召开煤炭消费全口径统计政策宣贯会,开展全市全社会煤炭消费全口径统计工作,经核查,全市2020年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煤炭消费量为252.62万吨(实物量)。全市2021年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煤炭消费量为2359.36万吨(实物量)。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共10天)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宋俊波

联系电话:0356-2026803

电子邮箱:jchbdc@126.com


                                 晋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