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0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淘汰关停不力。晋城市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中,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2×13.5万千瓦供热机组能耗不达标。
二、整改措施
(1)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对我市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进行摸底,开展能效评估,认真核实供电能耗及供热情况,建立煤电机组能耗台账。
(2)督促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0月利用2个月时间对1#、2#机组进行大修,通过提高热效率降低煤耗。
(3)督促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进一步拓展售电渠道,积极参与电力现货交易,力争把负荷率控制在85%以上,有效降低供电煤耗。
(4)督促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全面挖掘供热和工业供汽潜力,增加供热面积和工业供汽量,提高热效率降低供电煤耗。
(5)督促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全面加强燃料供应源头管控,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从源头上和生产过程控制供电煤耗。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建立台账,评估能效,核实企业供电能耗。
(2)督促阳城晋煤能源加快机组检修,降低供电煤耗。
(3)负荷率逐年连续提升,有效降低了供电煤耗。
(4)与阳城县凤城镇北安阳村、宸辉塑业、广利食品等公司签署工业蒸汽购销意向协议,增加供热面积和工业蒸汽量,提高热效率和供电煤耗;同时,与阳城县蓝煜热力公司签署合同,供热面积覆盖600万㎡。
(5)安装“大宗物料智能管理系统”,强化燃料、运送物资车辆出入厂的全过程管控,开展节能降耗活动促进供电煤耗有效控制。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共10天)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宋俊波
联系电话:0356-2026803
电子邮箱:jchbdc@126.com
晋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