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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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08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0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淘汰关停不力。晋城市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中,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2×13.5万千瓦供热机组能耗不达标。

二、整改措施

  (1)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对我市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进行摸底,开展能效评估,认真核实供电能耗及供热情况,建立煤电机组能耗台账。

  (2)督促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0月利用2个月时间对1#、2#机组进行大修,通过提高热效率降低煤耗。

  (3)督促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进一步拓展售电渠道,积极参与电力现货交易,力争把负荷率控制在85%以上,有效降低供电煤耗。

  (4)督促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全面挖掘供热和工业供汽潜力,增加供热面积和工业供汽量,提高热效率降低供电煤耗。

  (5)督促阳城晋煤能源有限公司全面加强燃料供应源头管控,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从源头上和生产过程控制供电煤耗。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建立台账,评估能效,核实企业供电能耗。

  (2)督促阳城晋煤能源加快机组检修,降低供电煤耗。

  (3)负荷率逐年连续提升,有效降低了供电煤耗。

  (4)与阳城县凤城镇北安阳村、宸辉塑业、广利食品等公司签署工业蒸汽购销意向协议,增加供热面积和工业蒸汽量,提高热效率和供电煤耗;同时,与阳城县蓝煜热力公司签署合同,供热面积覆盖600万㎡。

  (5)安装“大宗物料智能管理系统”,强化燃料、运送物资车辆出入厂的全过程管控,开展节能降耗活动促进供电煤耗有效控制。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7日,共10天)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宋俊波

   联系电话:0356-2026803

   电子邮箱:jchbdc@126.com

晋城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