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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18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支持下,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及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断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组织制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及《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二是主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累计组织学法10余次。同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邀请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及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对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举办5期法律解析讲座,组织环保法律线上培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成立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委员会,对重大行政处罚和疑难案件进行研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局主要负责人委托党组成员出庭应诉3次。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各类合同等全面纳入法律顾问审核范围。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严格履职+统筹推进”,夯实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四梁八柱”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定期深入联系县区、分管科室开展法治教育,监督依法行政。   

二是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按时完成排污许可证2022年度和2023前三季度执行报告提交情况审核工作,执行报告提交率实现100%。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共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682张,复核率100%,为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指导,累计审核各类合同、文书120余件,并协助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

四是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监管事项30项,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监管责任落实率均达100%。

五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与司法监督。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实责任,积极协调,按时办复。今年以来,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同时,支持、协助法院和检察院调查处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案件线索。

六是扎实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联动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联动机制》,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线索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磋商索赔机制、司法确认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上级转办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9起,目前已办结22起,办结率76% ,已完成省厅下达指标任务(60%)。

(二)坚持“程序规范+机制完善”,严肃行政执法“规矩准绳”

1.规范执法程序。一是统筹工业源和社会源污染问题线索,统一交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立案调查或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及时反馈,真正做到“多个入口、一个出口、闭环管理”。二是严格落实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共对57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同时,为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在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集中审查程序。有效避免弹性执法、人情执法。

2.强化环境执法。一是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2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27件,其中典型案件20件(查封扣押13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6件,按日连续计罚1件),累计罚款2482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316万元。二是有序推进司法联动。建立健全与公检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案件通报等制度。与检察、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等为重点的“利剑斩污”行动,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等企业容易涉刑的领域,与检察、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

3.优化监管方式。一是及时更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制定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14类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今年以来,共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35份。二是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时,提前制定检查计划,明确跨部门检查发起部门、参与部门、抽查时间及工作流程,统筹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三)坚持“普法宣传+意识引导”,筑牢遵纪守法“底线红线”

一是坚持“监管服务同发力,执法普法两手抓”,在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的同时,依托“六五”环境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帮扶月”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解难”调研帮扶活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科级以上干部深入149家企业开展“一对一”调研帮扶,累计解决企业环保难题诉求165个,引导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实现从“不越红线、不触底线”到“主动担责、自主减排”转变。二是推进互联网+普法,依托“两台一报一微”,灵活运用普法有奖问答、法律法规解读、推送生态环境保护普法知识等多种方式推进普法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当前,市、县两级环境执法力量分散,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标准不高,不能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环境执法任务。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议。抓好“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用法,切实起到引领作用。

二是推进规范科学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优化监管方式,推进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管理非现场监管方式,同时及时更新执法事项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清单,进一步推进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三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晋城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结合提级管理新要求,完善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权责清单和执法目录清单等的动态管理。

四是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培训,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环保大讲堂等平台,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解读,提升全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普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法治宣传。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指示精神,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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