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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组织召开年度法治建设部署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时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定期深入联系县区、分管科室开展法治教育。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行年终述法

(二)抓好“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2024年,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10余次。

(三)坚持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在做出重大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征求意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保障,依法规范履职

1.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在行政诉讼、合同纠纷、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方面提供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风险评估2024年,全年累计审核各类合同、文书120余件、规范性文件3件,协助处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起。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估督查指导工作中,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性文件。

2.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对今年新核发的97张排污许可证做到质量核查全覆盖,对103张排污许可证进行质量核查“回头看”,对30家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强化对4740家排污登记单位的管理,做到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并对200家企业执行报告年报进行规范性审核。探索建设排污许可固定污染源智慧监管模块,为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打下基础。

3.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事项。今年以来,我局监管行为数据报送量累计625条,在全市市直单位排名第四;共认领监管事项30项,监管事项清单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监管责任落实率均达100%;共接收审批办件信息6条,反馈6条,反馈率100%。

4.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案件线索筛查核查工作,加大启动案件办理力度,出台全省首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轻微案件综合认定办法》,不断健全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经验做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累计筛查案件线索62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5件(其中移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启动1件),办结13件,2件正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某建材厂氮氧化物超总量排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了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5.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与司法监督。全年办理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20件,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与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市中院审理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第一案——“晋城市生态环境局与晋城市某环保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一、二审均支持了我方诉讼请求,办结市人民检察院磋商函1件,按时进行书面回复,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执法程序,推进严格文明执法

1.规范执法行为。修订发布了《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版)》,确定行政执法事项189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172项,行政强制事项17项,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2.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24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27件。加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法治审核力度,将全市生态环境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纳入法治审核范畴,进行事先审核、决定审核两次审核,确保监管执法有力有序。

3.优化执法方式。修订并公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定《企业安静期制度》,将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限制检查的时间及方式。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充分利用无人机、污染源自动监控、无组织颗粒物自动监测设施(TSP)、VOCs走航监测、环保用电监管系统等技防措施延伸环境执法视线,精准掌握排污状况,实现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无事不扰。

(三)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及法律服务全过程,对内积极组织法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对外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除了认真推行“说理式”执法,还以日常检查伴随普法和特殊群体专项普法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做好法治宣传,根据排污类别、环境风险等级、特殊产污工序、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工作。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推送生态环境保护普法知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环境执法人员严重短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标准不高,不能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环境执法任务;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新颖,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覆盖面不广等,需下大力气推动解决。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法治讲堂、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个人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解决问题。

二)大力推进执法能力水平。持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强化精准执法,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等,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线上和线下、传统与新颖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努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推动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正确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