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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9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晋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由晋城市生态环境局编制。报告内容分六个部分,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址:https://xxgk.jcgov.gov.cn/szfgzbm/jcssthjj/zfxxgknb_31294/)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晋城市白水东街1889号,联系电话:0356-2028137,电子邮箱:jcshjxx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总体安排,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2023年全面提高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511条,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发布信息333条,环境管理信息280条,各类工作动态582条,日常监测数据1164条,发布政策解读39条,并对80条局长信箱及时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4件(邮寄申请7件、网站在线申请7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件。处理结果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4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保证网站内容详实、更新及时。同时,优化信息分类整合,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加强互动栏目建设,畅通了政民互动的渠道。通过局长信箱栏目,架起了环保部门和民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在网上及时反馈、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对环保部门工作的有效监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审查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政务舆情回应机制等系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1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1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政策解读方面有待提高。改进情况一是提升内容质量,突出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政策红利等;二是拓宽解读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多途径解读,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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