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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6-01 发布机构: 晋城市统计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市性的统计工作规章,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依法查办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检查监督全市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

3.健全完善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方案,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10.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管理市设在各县(市、区)的调查监测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及市统计提供给县(市、区)以及乡镇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

11.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2.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委托的有关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13.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晋城市统计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晋城市统计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晋城市统计局机关;

晋城市普查中心(晋城市农村抽样调查队);

晋城市统计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表格下载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晋城市统计局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1165.91万元。较上年比较(与上年年初预算比较)减少0.88万元。预算收入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5.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96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6万元、转移性支出22.72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55万元,比2021年增加0.5万元,原因是2022年国家统计局将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全国试点任务交于我市,上级部门就此项任务多次到我市调研指导工作。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晋城市统计局为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1.31%,减少主要是由于人员退休减少,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晋城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9万元(其中印刷采购41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统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9.02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批复75万元。实施期目标:完成人口普查资料编印工作,对已有数据精致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做好统计分析;年度目标:完成人口普查收尾工作,对数据作出反馈。

2)人口抽样调查经费批复22.72万元,为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期目标:有步骤的完成人口抽样变动调查,及时汇报数据。

3)国家统计调查工作经费批复191.3万元。此项目为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经费。实施期目标:2022年完成全年月度、季度、年度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数据报送,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年度目标:2022年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数据报送。

4)日常统计工作经费批复55万。此项目为我单位日常统计工作经费。实施期目标:本年度我们要真实准确及时监测我市经济运行情况,按月撰写统计监测要情及分析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做好统计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和坚强的统计保障;年度目标:完成本年度日常统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分析。

5)数据处理网络运维经费批复55万元。实施期目标:做好全局数据处理及网络运维和网站建设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晋城市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统计局现有公务用车一辆,车牌为晋E00097,是一汽迈腾轿车,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统计局在晋城市城区建设路1100号自建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经审计整改,经评估价值,2021年10月入资产财务账,价值为1337600元。经财政局资产科统一管理,租赁于个体户,并缴纳房租入国库。

八、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