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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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22/2020-000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6日

《关于印发〈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26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指导方案》起草的背景?

答:2019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在深入总结上海、河南、湖南、广州、贵州5省市基层卫生健康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经验,并征求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及《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国卫办政务函﹝2019﹞698号),为各省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20〕34号),明确要求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部门,出台所负责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落实措施。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医疗卫生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市政府关于做基层政务公开各项要求,为此,出台了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

二、基层制定实施医疗卫生领域标准目录的要求?

答:一是关于“全市版”《山西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编制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标准目录》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标准目录为基础,经征求各相关科室、单位意见,完整保留所含项目。《标准目录》共列出基层应公开的政务公开事项11大类、169项。同时,对于已移交至行政审批局的项目,也一并纳入《标准目录》中。二是关于标准目录编制的要求。因《晋城市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公开事项及相关要素可调整情形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的《山西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要求相同,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编制标准目录要以易于社会公众查阅和使用监督,便于基层工作人员对照操作为原则。事项梳理应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标准目录》公开事项及相关要素可调整的情形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函﹝2019﹞698号)要求相同,请参照该文件(已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主动公开)执行。在编制时限方面,要求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在2022年6月底前,对已有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升级。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答:《指导方案》明确提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抓好三个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并建立健全标准目录内容日常维护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是要强化政策解读,主动将“全市版”《标准目录》转化为有本地特色的“地方版”目录,鼓励采用多样化解读方式和解读发布渠道,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及受众面。三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展发声方式和渠道,确保有效进行舆论引导。

四、如何确保标准目录编制等工作有效实施?

答:为确保标准目录编制等工作有效实施,《指导方案》提出三项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大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统筹推进本地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各县(市、区)卫体局要加大指导和跟踪评估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主动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市卫健委不断完善“全市版”《标准目录》,指导基层做好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卫体局要强化激励举措,将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作为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要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及时向市卫健委进行报送。市卫健委办公室要做好将典型经验做法在委网站进行公开展示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积极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氛围。



相关链接: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