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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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卫健委举办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24-04-2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和污水规范处理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为严格执行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晋城市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培训会于近日在市人民医院(白水院区)学术会议中心成功举办。

各县(市、区)卫体局分管领导、医政科科长,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共计211人参加培训。

会议邀请市级院感质控部主任魏素霞,对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医疗废物运送贮存和规范医院污水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培训,让大家明确在医疗废物收集工作中不仅要做好自身的预防措施,还要加强医院环境的预防措施,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促使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工作原则,做到日产日清,坚决杜绝因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

会议强调,一是要规范管理措施,健全各项制度。医疗废物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各医疗机构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认真梳理医疗废物、废水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并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二是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各医疗机构要在市院感质控部的指导下,结合各自实际,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加强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化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定期开展对工作人员考核,考核内容要全面详实。全面巩固和提升医疗废物、废水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要落实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整改。培训结束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于4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5月份,市卫健委将组织市级院感质控部相关专家随机抽查各医疗机构,对于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或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我市医疗废物、废水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了医疗废物、废水安全处置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有利于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良好的就医及生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