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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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10号)

发布日期: 2022-11-21 发布机构: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主城区调整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为严防疫情扩散,经市专家组研判,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主城区(城区、泽州县城镇所在区域,含丹河新城)调整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1.实行常态化核酸筛查措施,3日内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测。

2.暂停举办各类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文艺表演、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类会议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需举办的应当控制人数,50人以上活动的主办单位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方案。

3.密闭型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包括棋牌室、商场、网吧、健身场所、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KTV、舞厅、游戏游艺厅)、酒吧(清吧、慢摇吧)、桑拿、足浴、按摩店、瑜伽馆、台球厅、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社会餐饮暂停堂食。

4.超市、农贸市场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场所,必须严格规范佩戴口罩、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人流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5.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养老院、福利院等实行非必要不探视,对近7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谢绝探视。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6.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