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发布机构: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综合晋城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写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jcgov.gov.cn/)获取。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南路422号建设大厦613室,电话0356-2229223,电子邮箱:jcsz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主要通过晋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信息门户共发布各类信息54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167条,通知公告80条,人事信息12条,财政预决算1条,省级重点工程项目2条,市级重点工程项目19条,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3条,供水服务、供气服务、供热服务信息公开6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领域四大领域工作情况48条,基建拆迁类信息7条,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类信息1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5条。我局及时将单位职责、房地产行业提示类公告、建筑业监管类信息、质量安全类信息、重点工程建设进度、财务预决算等情况在局门户网站、晋城在线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开,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和咨询电话等申请渠道畅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单位收到申请总数为110宗;答复数为110宗。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10宗,予以公开5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01宗,不予处理2宗,其他处理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职责、程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队伍,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运营和管理,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规范运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平台更新栏目。在晋城在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领域等四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在供水服务、供气服务、供热服务、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等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官方网站重点围绕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管理、安全生产、住宅与房地产等领域政策出台和行业动态,设置5大行业更新栏目。我局对所涉及到的政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将本单位政务信息平台打造成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政务平台,努力成为群众网上办事大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印发规范信息发布的通知,明确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及各环节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程序规范严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0

0

0

0

0

0

1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1

0

0

0

0

0

1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10

0

0

0

0

0

1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等。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二是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维护,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