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31/2023-004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0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深化“一个平台管交易”改革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办〔2023〕3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8日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深化“一个平台管交易”改革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深化“一个平台管交易”改革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深化“一个平台管交易”
改革提升行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要求,为更好推动公共资源“一个平台管交易”改革,持续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整合平台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完善运行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实现“一个平台管交易”。
二、工作目标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完成市级平台交易场所升级扩容,为各类项目进场交易提供硬件保障;有序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场交易,实现“应进尽进”;规范对分平台的管理,坚持“市县一体、同城合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成“一网三平台”体系,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实现全市范围“一个平台管交易”。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平台资源整合
1.捋顺职责衔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80号)要求,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机构的服务、运营、维护和对接等相关职能及人员统一划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整合平台层级。城区、泽州、开发区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入市级平台交易场所运行,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开展业务,不再重复建设交易场所及电子交易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运行支撑;高平、阳城、陵川、沁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市级交易平台的分平台运行,承担各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主动接受市级平台业务指导,各分平台的服务内容、交易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管渠道依托市级平台相关要求确定,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布。市级平台制定对分平台的管理办法,规范平台运行。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整合信息系统。将分散设立的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农村产权等各类交易系统整合纳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过程在线监管。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完善平台运行机制
4.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协同监管、投诉举报、不良行为处置等制度,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不定期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并形成专报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完善制度规则。按照《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晋政办发〔2019〕91号)和六项地方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市县一体、同城合一”的“1+4”工作架构,建立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6.健全平台电子系统。建立“一网三平台”运行模式,全面提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水平,着力消除全流程电子化的盲点、断点、堵点,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市场向线上交易转变。服务平台要与国家、省、市相关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交易平台要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土交易等各类别交易系统为一体,通过服务平台统一入口一体化登录,并且以数据对接方式与服务平台对接,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电子化在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交易全环节实时动态监控、数据全程留痕,不断增强交易监管精准性。配套建设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数字见证、电子档案、大数据动态分析等模块,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支撑和保障。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7.改造高标准交易场所。根据《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服务规范》要求,对全市交易场所进行改造,建设满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的交易场所,优化设置各功能区域,为目录内交易项目进场提供必要支撑。在此基础上,推进场地管理向智能化迈进,引入全方位监控监督系统、评标信息推送系统、专家人脸识别系统、评标区智能门禁管理系统、专家轨迹定位系统和专家对讲系统等,达到更优更便捷的开评标过程管控,实现场地管理智能化、监督手段智慧化、预警信息及时化。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平市政府、阳城县政府、陵川县政府、沁水县政府〕
(四)严格考核管理
8.落实目录管理。对照《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版)》,对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各类交易项目开展督查检查,对于“应进未进”项目进行通报,并将整改情况、取得成效情况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政监管部门〕
9.严格专家管理。各行政监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评标评审专家的评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建立完善评标评审专家场内管理工作制度,对专家评标评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作出处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积极推进专家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常态化,合理配置评标评审专家资源,降低交易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政监管部门〕
10.严格内控管理。市县两级交易中心作为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抓住重点环节,针对岗位设置、流程设计、责任归属、培育亲清政商关系等重点问题,细化廉政措施,明确纪律规矩,健全内控机制。各级审批部门要完善和落实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形成严密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平市政府、阳城县政府、陵川县政府、沁水县政府〕
11.完善考核机制。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范围,编制对各县(市、区)分平台考核指标,将“应进必进”、制度规则、数据共享、见证管理、场所设施等内容列入公共资源交易考核范围,以评促改、以考促优,持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平台整合,拓展交易范围,统一规则体系,规范平台服务,完善监管机制,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
(二)加强协同推进。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加强对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协调,同时做好与省级层面的工作衔接。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执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全面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221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