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2023-0000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9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主城区2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回购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函〔2023〕1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26日 |
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提请市政府研究审议〈晋城市主城区2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回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城政字〔2023〕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城市主城区2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回收回购工作实施方案》,请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要明确工作目标,了解民生需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幼儿园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保障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
三、你区作为22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回收回购的责任主体,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举措,科学接续安排2023至2025年的工作任务,确保回收回购工作压茬推进,早日完成。
四、要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验收和移交后使用管理工作,对未完成治理的幼儿园按“一事一议”“一园一策”要求,逐一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205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