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27/2024-0002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发〔2023〕18 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5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战略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安排部署,系统提高我市质量强市建设能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六新”与晋城“六大战略定位”,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对接中部城市群、融入中原城市群、共建晋东南城镇圈,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发展水平,突出产业质量发展新优势,形成质量品牌发展新动能,全力建设质量强市,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1+5”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质量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区域质量发展进一步协调,经济发展创新动能和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单位(万元)GDP能源消耗下降15.5%,规上工业企业达到800家,继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五年倍增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全员劳动生产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产业质量优势持续增强。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制造业质量竞争力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文旅康养千亿级产业集群初具雏形,建成4个具有影响力的专业镇、产业集群。
——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品质持续改进,生态质量指数(EQI)完成省下达任务,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明显增长。
——品牌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机制逐步完善,培育20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企业,打造20个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区域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形成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品牌矩阵。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的管理机制体制更加健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新建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质检中心、1个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质量基础设施布局与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更加协调。
——现代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更加有效,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数量更好适配现代质量管理需要。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质量多元共治局面基本形成,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品牌竞争优势更加凸显。
二、构建区域质量发展新格局
(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
以建设全省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先行区为牵引,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协同推进治理数字化和数据价值化,谋划实施“双千兆”城市等重大项目,力争在新基建布局上走在全省前列。着眼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质量整体提升,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强化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管理、质量功能展开(QFD)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加快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推进煤炭煤化工、钢铁铸造、煤层气、光机电、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现代农业、医药等产业先进质量技术研发与应用。发挥标准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运营,畅通质量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渠道,支持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项目转化,推动专利密集型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四)树牢绿色生态发展导向
坚持“双碳”引领,编制完成碳达峰碳中和行动“1+X”政策体系,加快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实行用能预算化管理,实施一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陶瓷等行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光伏、风电基地化发展,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果,积极参与太行山(中条山)国家公园建设,推进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建立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全面构筑密布城乡的绿色屏障,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国资委)〕
(五)推动质量成果利民惠民
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多元保障机制,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扩大消费品优质供给,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促进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完善投诉处理绿色通道(ODR)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5%以上。发挥“互联网+”作用,办好晋城网络购物节、晋城美食节等节事活动,满足多样化、时尚化、多层次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
三、打造产业质量竞争新优势
(六)提高制造业质量竞争优势
聚焦十大产业链,完善园区配套条件,推进制造业高端化、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加快钢铁、光机电2条1000亿级产业链,铸造、煤化工、绿色建材3条200亿级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煤基新材料和精细化工,推动钢铁、光机电、煤层气、装备制造、铸造、煤化工、新材料、绿色建材、医药、丝麻纺织服装等产业加快实施“链长制”,提升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强化制造过程智能升级,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形成以数字技术为核心要素、以开放平台为基础支撑、以数据驱动为典型特征的新型企业形态。组建一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建设一批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领跑性”标准研制,推进关键项目研发,创新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推动农业特色高质量发展
稳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加快农业特优发展。健全现代农业产业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立农、品牌强农、质量兴农,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加快构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网络体系,开展生猪、家禽、肉羊全产业链重点链培育,推动蚕桑、红薯、黄梨产业保护性开发、适度规模发展。推广农业生产全过程技术集成,加快设施农业和养殖、果蔬、杂粮、中药材等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标准化养殖场创建。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深入实施“名特优新”战略,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6条,建设4个以上省级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暨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加快生产服务业做优做强
深化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工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培育多元业态,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金融服务、中介咨询、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强化普惠金融服务,着力打造“一区三平台两集群”[一区:现代金融集聚区。三平台: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地方信用体系运用平台。两集群:上市挂牌企业集群,产业引导基金集群。],形成服务高效、机制活跃、生态良好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跨境电商、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营保护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推行生产性服务业“上云用数赋智”工程,创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的特色服务业集聚区。积极推进工业设计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融合发展,培育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能源局、市交通局、人行晋城市分行〕
(九)加强生活服务业提档升级
大力发展大众餐饮服务,创新丰富家政服务,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推进高端养老、托幼托育、家政服务、特色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升级。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的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持续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行业规范发展。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运用互联网手段探索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线上线下同步发展新业态,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促进公共服务业提质增效
提高政务服务功能和质量,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级,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覆盖面,推进政务服务“全域通办”国家级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加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智慧调度指挥中心效能和支撑作用,推进“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一体防风险”。协同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体育赛事活动、社区健身等体育服务项目,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推进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全市建成5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完善“防、控、治、研”一体的公共卫生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文化、就业、医疗等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推进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深入实施基础提升、景区提级、服务提标、品牌提质“四大行动”,推动文旅康养产业提档升级。完善“一核、两环、两带、多片”[ 一核:中心城市;两环:中心城市环城生态圈和太行一号文旅康养环;两带:沁河和丹河文旅康养带;多片:多个高等级、复合型、特色化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片区。]文旅产业发展格局,积极推动“文旅+体育”“文旅+康养”“文旅+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贯通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沁河古堡环线、“百村百院”连接线“三线路网”,以古堡、山水等龙头景区牵引带动加快构建全年龄、全类别、全季节的产品体系,彰显“1+3”[ “1”为品牌统领,即“东方古堡、人间晋城,云锦太行、诗画晋城”;“3”为重点培树的“晋城古堡”“太行山水”“太行人家”三大子品牌。]特色文旅康养品牌。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与文化旅游业融合与渗透,做大做强非遗企业、乡村度假、研学研修、红色旅游等文旅新业态,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4家,持续推进“百村百院”特色康养村落建设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新水平
(十二)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
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构建农产品全过程大数据管理模式,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管理,强化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和分等分级。大力加快“6+3”[ “6”为“蔬菜、中药材、生猪、家禽、肉羊、蜂业”六大特优产业集群;“3”为“甘薯、蚕桑、黄梨”三大特色产业。]特优农业产业发展,启动“太行一号”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家,重点抓好百万亩连翘抚育基地、中药材冷链物流仓储中心、太行一号供应链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种类丰富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供给和链式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动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疫苗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严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质量监督。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
(十四)推动工业产品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抓好山西智创城NO.6建设,打造高端化创新平台、培育高能级创新主体,提高工业软件技术水平,加速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制造性设计等质量工程技术。推动光机电、煤层气、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陶瓷、高档数控机床、化工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通信设备、农业机械、电力装备、智能终端等重点领域产品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锻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带有杀手锏性质的拳头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工程建设质量新高地
(十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推进工程质量行为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示范活动。强化工程质量监管队伍建设,探索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日常监督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管制度。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加大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六)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
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链,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化和认证评价体系,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应用,推动钢材、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推动建筑用钢向装备用钢、传统碳钢向硅钢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工业陶瓷、特种陶瓷和装配式建筑,加强新型建材产品研发应用,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抓好腾隆高性能石膏基环保新材料等项目。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管抽查力度,完善缺陷建材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追究,促进建材行业施工全链条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推动建设质量技术创新
围绕施工安全标准化、预制构件质量提升、施工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微创新”等方面推进工程质量提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加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标准实施,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全面执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建筑部品、住宅部品构配件系列化、标准化、通用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形成质量品牌发展新动能
(十八)强化质量品牌管理能力
培育质量标杆,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国、省、市质量奖,力争省政府质量奖实现零的突破。激发中小企业活力,打造150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质量“领跑者”选树,重点培育泽州铸造、阳城陶瓷琉璃(珐华)、高平潞绸、陵川中药材文旅康养、高平生猪、泽州山楂红酒、高平黄梨、阳城蚕桑、沁水黑山羊、沁水蜂蜜等10个特色专业镇。持续深化“质量提升”“质量帮扶”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认证与质量帮扶“靶向问诊”。积极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十九)完善品牌培育保护机制
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强化国有企业、头部企业、链主企业、总部基地品牌引领作用,促进链式发展,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标准改造提升质量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维权,扩大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讲好晋城品牌故事。大力推进乡村e镇、双创平台、楼宇经济、文旅康养、特色商业街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品牌化建设,吸引市场主体高质量集聚发展。强化品牌保护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侵权假冒行为实现全链条精准打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二十)大力扶持优质品牌企业
强化产业链、专业镇、“名特优新”发展,推动“山西精品”“老字号”“圳品”“三品一标”等培育工程,打造对标国内国际水平、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品牌集群。持续推进建筑工程创优活动,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省奖项。发挥“世界康养示范城市”“太行一号”“皇城相府”“王莽岭”等文旅康养名片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全面叫响“东方古堡、人间晋城,云锦太行、诗画晋城”文旅品牌,优化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康养旅游新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七、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新体系
(二十一)提高质量基础设施管理水平
建立高效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强公益性机构功能性定位、专业化建设,推进经营性机构集约化运营、产业化发展。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围绕中原城市群、中部城市群、晋东南城镇圈、“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推进与相关地区的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围绕光机电、高端装备制造、煤层气等重点产业,强化计量基础支撑,积极推进“国家煤层气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山西铸造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山西光机电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规划建设国家级质检中心、省级授权质检机构等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努力打造省内一流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认证认可体系,加大对认证机构的培育与扶持力度,着力提升认证质量与效率。鼓励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资源,围绕绿色环保、功能性、智能化等特征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广应用绿色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国资委)〕
(二十三)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创新发展
推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产业链、专业镇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发展,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提升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能力水平。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国资委)、市科技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完善质量治理能力新架构
(二十四)加强质量法治体系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探索建立消费集体诉讼制度,构建消费集体诉讼、公益诉讼、支持诉讼等多层次司法救济体系,依法实施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增强全民质量法治观念,营造质量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二十五)优化质量监管效能
强化“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发展格局,做好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公共信用、地理空间、电子证照六大基础数据资源库建设,推动建立包括质量发展综合业务数据库、技术法规数据库、企业质量诚信电子档案等在内的质量监管动态数据库。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构建以风险监测、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联合惩戒为支撑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监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十六)推动质量多元共治格局
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质量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非政府组织作用,推动行业质量诚信自律。支持企业持续开展QC小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以“全国质量月”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让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十七)提升优质生态供给能力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围绕“一山两河一流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施全要素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宜林荒山全部实现绿化。不断优化生态空间,持续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以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沁丹两河沿线和城市周边为重点,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继续实施矿山整治修复行动。健全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和节能环保服务体系,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处置等相关标准研究和发布,大力发展评估、咨询、检测、设计、运营等节能环保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组织保障
(二十八)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始终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对质量强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晋城市质量强市领导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将质量强市(强区、强县)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十九)强化统筹协调管理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产业、贸易、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政策与质量强市工作无缝衔接,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行业在质量强市建设中先行先试。将质量奖励、品牌战略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品监督抽查、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普及质量知识。
(三十)夯实质量人才支撑
优化创新生态,坚持引才育才并举,用才留才并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将质量人才纳入政府人才引进激励补贴范围。建立质量与标准化人才培训与实践基地,加强质量发展、战略策划、品牌运营等专家团队和专业人才培育,推进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培养。
(三十一)加强督导考核激励
加强质量强市建设督导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实施评估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政策咨询电话:0356-2037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