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7/2023-001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28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晋城市“交通+旅游”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 ||
发文字号: | 晋市政办函〔2023〕2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09日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晋城市“交通+旅游”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建立晋城市“交通+旅游”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晋市交字〔2023〕12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晋城市“交通+旅游”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交通+旅游”市场协同监管
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强国建设山西省试点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1〕9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交旅融合协同监管机制,现建立晋城市“交通+旅游”市场协同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内外联动、多元治理”原则,建立健全“交通+旅游”市场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联合会商、协调解决“交通+旅游”市场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形势研判和舆论引导,着力规范“交通+旅游”市场秩序,全力推进交旅融合发展。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个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交通运输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负责人、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进行调整。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如有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和有关会议材料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会前告知参会成员。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署后印发。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反应迅速、应对有力的长效机制。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做好重大隐患及时研判、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督促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晋城市“交通+旅游”市场协同监管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鹏飞 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慧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海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文海潮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东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朱慧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明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占光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爱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秦雪刚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闫莉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大海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 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雪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队长
李小江 市文化市场执法队执法一科科长
乔俊明 市文化市场执法队执法五科科长
梁忠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科科长
政策咨询电话:2024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