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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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07-15 发布机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之年和“七五”普法收官之年。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工作要点,晋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点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全面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工作建设为核心,以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加强执法监督为重点,创新普法形式,服务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法治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

一、发挥核心作用,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城市管理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

2、细化保障措施。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查规定》相关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全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应知应会目录,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3、提升立法质量。按照市人大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市人大高质量做好《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做好《晋城市餐余垃圾垃圾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并做好《条例》和《办法》生效后的宣贯评估工作。

4、完善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改废释”相关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5、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竞争性审查。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及管理工作,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核工作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三、强化“三项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6、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事后公示,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强化音像记录重点环节记录,严格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重大处置决定法制审核,从源头、过程、结果保证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7、加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告知、决定层层把关,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8、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按照全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及要求,对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卷通过现场抽查、调卷评查等方式,创新案卷评查制度,优化评查方式,全面落实《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质量。

9、强化层级督导。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深入执法一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执法监督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四、强化应诉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10、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应诉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我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压实“谁行为谁应诉”的主体责任,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网上观看或现场旁听庭审等活动,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聘任、考核及日常管理,继续完善法律顾问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一是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特别是败诉案件的分析研究,降低诉讼风险和败诉风险。二是参与我局重大事项决策,为促进城市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创新普法形式,不断增强普法实效

12、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照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内容及验收标准和要求,及早开展总结自查工作,补短板、强弱项,逐项落实,确保“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13、继续推进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年度普法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组织编写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选编》,筛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作为普法释法重点,进一步提高普法效能。

14、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强转树”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新闻报纸加大多媒体宣传。利用节点宣传,做好第七个“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