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财政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
2023-08-31
发布机构:
晋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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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我市积极向省住建厅和国家住建部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并获批准。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对离校两年内以灵活就业方式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校等毕业生,以先缴后存的方式,由市财政按照100元/月的标准进行缴存补贴,补贴时长为3年。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满2年,并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按照0.5%的年利率给予一次性利息补贴。(综合科 王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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