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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由市财政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jcgov.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迎宾街328号;邮编:048000;电话:0356-2022975;电子邮箱:jcczbgs413@163.com)。

2023年,晋城市财政局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财政动态、财政数据和财政法规等情况,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7条,其中发布概况类信息432条,政务动态信息7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由相关承办科室拟出答复意见并填写《晋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审签卡》,经承办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办公室领导审签后,由专人编排形成带有正式文号的《晋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答复书》,通过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公开答复进一步规范。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共计8件,均已完成答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充分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和晋城市财政局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财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业务科室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专题专栏信息公开保障工作,及时更新过期信息,发现问题即行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根据市政府办要求,新增“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答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栏目,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政策梳理并及时上传至平台进行公开,避免出现空白栏目、未及时更新等现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开放多渠道咨询途径,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本8749万元,全市876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晋城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对出台政策的解读形式需进一步多元化,注重采用动画、图表等可视化形式,提升解读的形象性。三是要更加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信息发布。2024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过程管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完善群众咨询和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

                         晋城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