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晋城市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19 发布机构: 晋城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晋城市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直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市教育局牵头制定了《晋城市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校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晋城市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晋城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晋城市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学校概况

基本情况

办学性质、主管部门、办学地点、联系方式、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师资水平、荣誉奖励、历史沿革;中等职业学校还应公开专业设置及特色、学生就业情况。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领导班子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简历、分工。

机构设置

学校内设管理机构的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规章制度

学校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等;中等职业学校还应公开实习实训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规划统计

规划计划

学校综合、专项发展规划;学校学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任务;各项规划、计划、任务的执行情况、完成情况。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统计数据

学校年度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在校生数据、教师数据、办学条件数据等;中等职业学校还应公开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财务信息

预决算信息

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信息、决算信息。

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采购信息

大宗物资采购信息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

收费信息

学校的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招生录取及就业

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资助救济途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录取信息

招生录取结果。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就业信息

就业指导服务信息;每届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去向、就业率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中等职业学校

教育教学

教学信息

教学计划、教学活动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普通中小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教材教辅

教科书和教辅材料选用、使用目录信息。

教研信息

教学研究活动、成果等信息。

教学教研

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信息;教学计划、教学活动等信息;教学研究活动、成果等信息。

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实习实训

实习实训信息。

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信息。

教师管理

教师招聘

本校的教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等。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评先树优

对教师县级(含)以上各类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等的拟推荐人员名单。

学生管理

学生资助

适用于本校的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指南等。

评先树优

对学生县级(含)以上各类评先树优、表彰奖励、加分保送等的拟推荐人员名单。

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

体育评价

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结果(体育课、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体育教师、体育场地、条件保障等);

学校体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体育教学改革、体育教师配备、体育经费投入和体育场地设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方面的情况)。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美育评价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校园安全

安全制度

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体育课安全管理、实验课(实验室、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校舍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宿舍安全管理等。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应急预案

学校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卫生防疫等。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学校接受信息公开咨询的电话号码、接受咨询的时间,接受书面咨询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级各类学校

学校、政府网站、新媒体

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2022年公布直属及重点学校,其它学校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