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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寒假校外培训致中小学(学龄前幼儿)家长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4-02-05 发布机构: 晋城市教育局


家长朋友们:
2024年寒假将至,为切实保障家长合法权益,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现就校外培训相关事宜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告知如下:

一、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孩子学业成长的关键在于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拾遗补漏、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建议您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日生活,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尽量多陪孩子参加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家务劳动、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孩子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

二、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依据国家“双减”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周末、节假日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均为违规,参加学科培训等于助长违规行为,请家长和孩子们对学科培训坚决说“不”。

三、理性谨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家长朋友应根据孩子实际需求,理性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到“三看”。一是查看办学资质,看机构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二是查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三是查看培训范围和地址,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办学许可证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必须在登记的地址开展培训。

四、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做到“三要”。一要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二要知悉收费规定。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三要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机构、选课、缴费、消课。坚决抵制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诱导性缴费。

家长朋友们,关心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是教育人和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切实为孩子们减轻课外负担,为孩子们的健康茁壮成长保驾护航。如您发现违规培训行为,请将时间、地点、培训机构名称、违规行为等信息及时向各地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举报,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晋城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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